福建银保监局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通知
闽银保监规〔2022〕2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产融合作有效支持工业绿色发展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
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将绿色低碳发展推向新的阶段。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内容,更是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的必由之路。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找准切入点,补短板、锻长板、防风险、筑优势,加快支持工业绿色化转型的步伐,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项工作。
二、合理配置绿色工业领域金融资源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保障工业领域绿色融资需求,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节能降耗资源化利用、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提升、绿色工业园区和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产业链和供应链、绿色制造服务体系等领域的资金支持与服务保障。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持有扶有控、分类处置,既要防止盲目发展,也要防止“一刀切”。对传统行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兼并收购,要保持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避免冒进式抽贷、断贷;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加强贷款集中度管理,防范违约风险,并根据风险变化前瞻性提足拨备。
三、健全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内生机制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将绿色金融纳入绩效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信贷管理政策,将企业环境信用风险状况嵌入授信调查、审查、审批、合同管理、贷后管理全流程,并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绿色标识”,有效甄别绿色信贷;对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项目、高耗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守信企业,给予优惠信贷政策,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通过调整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式引导信贷资源有效配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工业碳核算方法、算法和数据库体系建设,推动碳核算信息在金融系统应用;要依法依规加强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探索建立可视化环境风险监测、评价和预警机制。
四、提高工业绿色金融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和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抵质押融资服务,鼓励发展订单、仓储、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工业企业开发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开发针对钢铁、石化、建材、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绿色建材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应用、老旧船舶电动化改造、生态环保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绿色产品推广等方面的金融产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自身现有多元化金融产品(“N”)为基础,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核心(“1”),积极开发“1+N”系列金融产品,结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对环境守信企业给予扩大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纳入绿色审批通道等优惠措施,降低环境守信企业信贷融资成本,帮扶企业绿色发展。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银保监部门和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要对银担合作加强指导,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工业小微企业绿色化改造提升、绿色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五、提高工业绿色保险服务水平
各保险机构要结合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和环境信用风险变化情况,科学厘定保险费率,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环保技术装备保险、绿色科技保险、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产品供给,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机制作用,加快新产品市场化应用。要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环境守信企业提供多样化保险服务,探索差别化的保费费率机制,提升对绿色经济活动的风险保障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将保险资金投向绿色企业和项目。
六、合力营造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有利环境
各级银保监、工信、生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要积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组织专题会商,为银行保险机构获取绿色企业和项目信息提供便利,帮助银行保险机构准确把握工业绿色发展重点方向与企业、项目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提升服务能力。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走访工信部门公布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并积极通过“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金服云”平台)对接,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名单内企业给予支持。福建银保监局将联合福建省工信厅持续更新名单,通过“金服云”平台定期发布。各银行保险机构请于每季度后10日内将名单内企业的融资支持与保险服务情况报送至福建银保监局(详见附件1)。福建银保监局将以2022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通过监测报表与“金服云”平台两个渠道持续监测各机构服务工业绿色发展的情况,过渡期后将以“金服云”平台作为唯一监测渠道。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亲清平台”,可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官网首页登录),依托“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系统”查询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结果;要将申请信贷但未参与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的企业名单函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信用应约评价;要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嵌入银行尽职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业务环节中,提高对企业环境信用风险的识别能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审批中运用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情况请于每季度后10日内报送至福建银保监局(详见附件2)。福建银保监局将联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以及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对授信企业开展应约评价搭建渠道。“亲清平台”用户权限及应约评价渠道开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金服云”和“亲清平台”作用,推动平台对接,实现平台间数据共享与交互,为银行保险机构获取信息提供最大便利。
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以服务名单内重点企业为契机,认真总结绿色金融支持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典型。福建银保监局将把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情况纳入绿色银行评价体系和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监测评价。在监测评价基础上,福建银保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统筹,综合运用督导通报、监管评级、窗口指导、财政奖励、经验推广等工具强化激励推动。
福建银保监局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