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升惠企政策服务质效,现将《福建省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2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闽委两新〔202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效能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44号)要求,有效破解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提升惠企政策服务质效,依托“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建立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工作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适用于我省现行的资金申报类、资质认定类惠企政策项目,全面完成省、市、县惠企政策项目梳理归集,形成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项目库,依托“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惠企政策智能匹配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站查询、精准匹配,精准服务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梳理政策项目清单。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平台现有惠企政策项目存量(附件1)进行核对、增补。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县(区)两级惠企政策项目清单表》(附件2)格式,全面梳理市、县(区)两级兑现、配套的现行资金申报类、资质认定类惠企政策项目,明确惠企政策的项目名称、支持对象、支持方式、办理条件、申报流程、联系方式等,逐项逐条形成惠企政策清单,于6月15日前报送至省中小办,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录入政策项目信息。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全省惠企政策智能匹配系统实操录入培训工作。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梳理的《市、县(区)两级惠企政策项目清单表》,组织本级涉企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7月11日前完成惠企政策项目录入智能匹配系统工作。
(三)推广平台应用渠道。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级“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于7月中旬前完成各级平台与省级惠企政策智能匹配系统互为对接,加大平台宣传推广,让企业知晓、应用平台功能,便捷享受惠企政策智能匹配服务。
(四)实施项目动态更新。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惠企政策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新增、废止或调整的惠企政策项目实时更新,于每月30日前将《市、县(区)两级惠企政策项目月度更新表》(附件3)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省中小办,确保政策项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协同性。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各级惠企政策录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分阶段、分时限、分步骤,推进各级涉企有关部门做好惠企政策项目收集、录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申报类、认定类惠企政策项目,精准拆解政策信息,把好“源头关”。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本级惠企政策项目录入的审核把关,对录入不全、录入有误的,要按时补全,退回重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策录入工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省级“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支撑单位,要强化对各级技术操作、政策录入等工作指导。
(三)强化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把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工作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省中小办将滚动通报各地惠企政策项目归集和录入数量,并将有关情况纳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进度滞后的部门,进行通报或约谈。
联系人: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林源
联系方式:0591-87854721 传真:0591-87833147
电子邮箱:zxqyc@gxt.fujian.gov.cn
附件:
1.省级惠企政策项目清单表
2.市、县(区)两级惠企政策项目清单表
3.市、县(区)两级惠企政策项目月度更新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维护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