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福建海事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服务宗旨,精准聚焦行政相对人对水工许可、船舶登记等较复杂海事政务事项办理条件和流程不够熟悉、对海事法规政策不够了解而导致办事困难等突出问题,精心打造“海事政务服务专员制度”。
二、主要做法
(一)以相对人需求为导向,选择六项服务举措
一是在服务对象选择上,以普惠、全面为原则,涵盖航运公司、港口生产企业、修造船厂、船员培训机构、船员服务机构、水上水下施工单位等各类海事行政相对人,实现受众面最大化。二是在服务内容设置上,根据需求设置六大方面的服务内容,包括业务咨询与法律宣教、海事重要政策宣贯、政务办理流程解答、海事业务申办系统培训、海事法律和安全知识培训、航运企业海事帮扶对策研究,全面聚焦群众利益关切,实现精准帮扶。
(二)夯实服务专员队伍,优化工作程序
一是以素养过硬、清正廉洁为标杆,严把服务专员准入门槛。提高政务专员任职标准,担任服务专员人员必须具体从事海事执法工作3年以上,属于本单位执法业务骨干及以上人才,并经所在执法业务部门和纪检共同审查、领导审定等多重把关,确保服务专员能力适任。截至目前,福州海事局、泉州海事局已在辖区率先成立第一批政务服务专员队伍。二是以高效便民、贴心服务为标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制定《海事政务服务专员工作规范》,从服务角度出发,优化工作流程、推行专人专岗专责服务、压缩审办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
(三)建立亲清政商关系
一是把牢廉政关卡促发展。在服务专员人员选择上,重点强调了廉洁自律要求,并由纪检部门对人员进行廉政把关,强化了源头把控。二是创设亲清政商关系促长效。服务专员严格遵守《福建海事局基层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禁”与“止”手册》等各项廉洁从政规定,保持与行政相对人的亲清关系,以政务服务“六不得”为行为准则,做到亲切服务不疏远,廉洁服务得好评。三是强化后续监督促稳定。执法督察部门通过向行政相对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核查海事政务服务专员工作情况,根据反馈结果对政务专员进行考核,强化政务服务风险管控。
三、取得成效
实施政务服务专员制度,实现服务措施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通过一对一的指导帮扶,帮助行政相对人轻松处理各类海事政务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全程跟踪,大幅降低了办事时间和企业经济成本。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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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维护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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