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省公安厅在推动行政管理服务事项进驻各地政府服务大厅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试行“不找警种、不分区域、一次办成”方式,在符合条件的派出所设立“一站式”公安综合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等服务。
二、主要做法
1.试点改革探索。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探索推行公安行政审批改革,同步在交通不便的小岛乡镇全面推行户籍业务“离岛免跑”服务,建成运行4个“一站式”公安政务服务中心和4个“一站式”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实现282项公安行政审批业务“全岛通办、一窗办好”。
2.全省复制推广。省公安厅深入基层一线窗口充分调研,听取经办民警和群众意见建议,实地对派出所硬件条件、人员配备、实际办件需求等进行充分摸底。同时,向上海市局、江苏省厅和四川省厅等兄弟单位学习借鉴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政务服务窗口改革的典型经验,确保该项改革工作部署精准科学、贴合实际、顺利推进。
3.出台指导意见。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政务服务窗口改革工作采取分批试点、分步推进的方式,即试点派出所分批,入驻事项分批,先侧重推广“一窗通办”,后实施 “全省通办”。省公安厅制定下发《福建公安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试点指导意见》,首批梳理103项(其中户政类68项、治安类17项、交管类12项、出入境类6项)公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 27个试点派出所“一站式”办理。试点派出所增设窗口、增配民警或辅警,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新增业务轮训,改扩建办事大厅,添置硬件设施,购置自助服务一体机等,为群众提供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等服务。
三、取得成效
《指导意见》下发以来,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7个试点派出所办理新增业务738笔(其中交管类业务731笔,出入境类业务7笔),“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受到办事群众普遍欢迎,整体评价满意。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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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维护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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