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省水利厅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建立了统一接单、统一下单、统一协调、统一办理的“四个统一”审批管理机制,印发了《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简化省级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通知》,实施简化省级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制度。
二、主要做法
1.减环节。业主单位向省水利厅报送审查审批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时,可同步提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无需单独就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进行专题论证和审查审批。
2.减材料。可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时加入水工程规划同意书需论证的内容,无需单独编制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报告。
3.减时限。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同步审查审批,无需单独就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进行审查审批,在出具审查意见或批复时,可同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压缩审查审批时间68个工作日。
4.减费用。减少了单独编制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报告的费用和技术审查费用,减轻了业主负担。
三、取得成效
目前省级行政审批已有连城县永丰水库、大田县下岩水库、平和县官峰水库等3个项目实施了简化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全省设区市水利局也参照执行省水利厅做法,加快推广和应用,不断加快推进工程项目设计前期工作,减少了环节、压缩了时限、提高了效率。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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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维护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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