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4-00315
  • 文号:闽发改网审数据函〔2024〕15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9-18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9-19 17:05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数集函〔2024〕5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项目编码:2405-350000-04-04-341282)。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

  三、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大数据一级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应用需求单位:全省各级部门。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公共数据门户系统、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系统、数据管理系统、数据治理分析系统、公共支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升级改造、省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升级改造、省公共数据开发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数据安全系统和标准规范制定。

  六、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2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467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26.2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346.1万元(详见附件)。建设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的《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以注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概算的30%,所需资金从数字福建专项资金支出,其余建设资金由福建大数据一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十、建设应用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二)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要有效整合现有三大数据基础平台的基础底座,为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应用和开放开发等数据业务打造集约化、一体化的底座能力支撑。

  (三)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排,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四)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五)项目应充分利用数字福建已有资源和已建成果集约化开展建设。

  十一、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

  十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

(万元)

备注

工程建设费用

4326.20

 

1

公共数据门户系统

82.00

 

2

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系统

250.00

 

2.1

标准化数据资源目录管理

67.20

 

2.2

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管理

84.80

 

2.3

目录审批与权限管理

98.00

 

3

数据管理系统

497.00

 

3.1

多源数据采集接入

226.00

 

3.2

多类型数据存储管理

194.40

 

3.3

数据质量管理

76.60

 

4

数据治理分析系统

1085.80

 

4.1

数据清洗转换

148.40

 

4.2

数据建模管理

96.80

 

4.3

离线与实时计算引擎

244.00

 

4.4

算法开发环境

163.20

 

4.5

标签指标应用管理

246.00

 

4.6

数据可视化开发管理

82.00

 

4.7

多源异构关系图谱管理

105.40

 

5

公共支撑

886.00

 

5.1

多租户管理

189.20

 

5.2

专区数据资源管理

122.40

 

5.3

数据血缘管理

78.80

 

5.4

数据服务管理

144.00

 

5.5

基础组件管控

110.00

 

5.6

运维与运营管理

241.60

 

6

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改造)

147.20

 

6.1

数据资源管理适配改造

96.80

 

6.2

数据共享通道适配改造

50.40

 

7

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升级)

120.00

 

7.1

开放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

47.20

 

7.2

开放资源使用情况分析系统(互动反馈及用户体验提升)

48.00

 

7.3

开放资源归集授权系统(审批流程改造)

24.80

 

8

数据开发服务平台(升级)

1013.20

 

8.1

开发利用服务门户

150.00

 

8.2

模型开发集成

200.00

 

8.3

数据产品运营系统

260.00

 

8.4

服务商管理系统

160.00

 

8.5

数据组件开发管理系统

180.00

 

8.6

与其他相关平台对接

63.20

 

9

安全系统

200.00

 

9.1

数据安全采集子系统

68.80

 

9.2

数据安全监测子系统

76.80

 

9.3

数据安全防护子系统

54.40

 

10

标准规范体系

45.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46.10

 

1

系统集成与人员培训费

129.79

工程费用*3%

2

项目监理费用

43.26

工程费用*1%

3

系统测试、安全测评与密码评估费

129.79

工程费用*3%

4

项目管理与可研暨初设费

43.26

工程费用*1%

总计

4672.30

一+二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数集函〔2024〕5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项目编码:2405-350000-04-04-341282)。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

  三、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大数据一级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应用需求单位:全省各级部门。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公共数据门户系统、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系统、数据管理系统、数据治理分析系统、公共支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升级改造、省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升级改造、省公共数据开发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数据安全系统和标准规范制定。

  六、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2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467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26.2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346.1万元(详见附件)。建设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的《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以注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概算的30%,所需资金从数字福建专项资金支出,其余建设资金由福建大数据一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十、建设应用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二)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要有效整合现有三大数据基础平台的基础底座,为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应用和开放开发等数据业务打造集约化、一体化的底座能力支撑。

  (三)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排,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四)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五)项目应充分利用数字福建已有资源和已建成果集约化开展建设。

  十一、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

  十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

(万元)

备注

工程建设费用

4326.20

 

1

公共数据门户系统

82.00

 

2

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系统

250.00

 

2.1

标准化数据资源目录管理

67.20

 

2.2

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管理

84.80

 

2.3

目录审批与权限管理

98.00

 

3

数据管理系统

497.00

 

3.1

多源数据采集接入

226.00

 

3.2

多类型数据存储管理

194.40

 

3.3

数据质量管理

76.60

 

4

数据治理分析系统

1085.80

 

4.1

数据清洗转换

148.40

 

4.2

数据建模管理

96.80

 

4.3

离线与实时计算引擎

244.00

 

4.4

算法开发环境

163.20

 

4.5

标签指标应用管理

246.00

 

4.6

数据可视化开发管理

82.00

 

4.7

多源异构关系图谱管理

105.40

 

5

公共支撑

886.00

 

5.1

多租户管理

189.20

 

5.2

专区数据资源管理

122.40

 

5.3

数据血缘管理

78.80

 

5.4

数据服务管理

144.00

 

5.5

基础组件管控

110.00

 

5.6

运维与运营管理

241.60

 

6

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改造)

147.20

 

6.1

数据资源管理适配改造

96.80

 

6.2

数据共享通道适配改造

50.40

 

7

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升级)

120.00

 

7.1

开放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

47.20

 

7.2

开放资源使用情况分析系统(互动反馈及用户体验提升)

48.00

 

7.3

开放资源归集授权系统(审批流程改造)

24.80

 

8

数据开发服务平台(升级)

1013.20

 

8.1

开发利用服务门户

150.00

 

8.2

模型开发集成

200.00

 

8.3

数据产品运营系统

260.00

 

8.4

服务商管理系统

160.00

 

8.5

数据组件开发管理系统

180.00

 

8.6

与其他相关平台对接

63.20

 

9

安全系统

200.00

 

9.1

数据安全采集子系统

68.80

 

9.2

数据安全监测子系统

76.80

 

9.3

数据安全防护子系统

54.40

 

10

标准规范体系

45.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46.10

 

1

系统集成与人员培训费

129.79

工程费用*3%

2

项目监理费用

43.26

工程费用*1%

3

系统测试、安全测评与密码评估费

129.79

工程费用*3%

4

项目管理与可研暨初设费

43.26

工程费用*1%

总计

4672.30

一+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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