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5-00122
- 文号:闽发改外经备〔2025〕3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4-27
- 标题: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内容概述: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合资在柬埔寨新建福建升升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产业园区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合资在柬埔寨新建福建升升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产业园区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504-350000-04-01-402845。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
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合资在柬埔寨新建福建升升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产业园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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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主体 |
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50322087425764U 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5********7929X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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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柬埔寨-贡布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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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目的地 |
柬埔寨-贡布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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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总投资 |
300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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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147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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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147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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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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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投入货币87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870万美元),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投入货币60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60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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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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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与柬埔寨籍自然人YANG DAFA合资在柬埔寨新建福建升升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产业园区。其中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出资870万美元,持有29%股权;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出资600万美元,持有20%股权;柬埔寨籍自然人YANG DAFA出资1530万美元,持有51%股权; 2.公司中文名称:福建升升经济特区有限公司; 3.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SPECIAL ECONOMIC ZONE CO., LTD.; 4.建设地点:柬埔寨贡布省; 5.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8个标准化厂房、2个定制化车间、1栋写字楼等经营场所;配建20000平方米专业物流中心、7800平方米员工生活区、2000平方米食堂;建设综合办公大楼、商业服务设施、公寓配套设施、产业邻里中心、园区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15KV变电站、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系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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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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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合资在柬埔寨新建福建升升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产业园区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合资在柬埔寨新建福建升升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产业园区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504-350000-04-01-402845。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
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合资在柬埔寨新建福建升升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产业园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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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主体 |
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50322087425764U 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5********7929X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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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柬埔寨-贡布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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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目的地 |
柬埔寨-贡布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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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总投资 |
300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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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147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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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147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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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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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投入货币87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870万美元),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投入货币60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60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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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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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与柬埔寨籍自然人YANG DAFA合资在柬埔寨新建福建升升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产业园区。其中莆田市协和胜贸易有限公司出资870万美元,持有29%股权;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出资600万美元,持有20%股权;柬埔寨籍自然人YANG DAFA出资1530万美元,持有51%股权; 2.公司中文名称:福建升升经济特区有限公司; 3.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SPECIAL ECONOMIC ZONE CO., LTD.; 4.建设地点:柬埔寨贡布省; 5.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8个标准化厂房、2个定制化车间、1栋写字楼等经营场所;配建20000平方米专业物流中心、7800平方米员工生活区、2000平方米食堂;建设综合办公大楼、商业服务设施、公寓配套设施、产业邻里中心、园区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15KV变电站、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系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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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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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