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5-00188
  • 文号:闽发改网审外经函〔2025〕8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7-1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永钢钢铁生产线一期750万美元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永钢钢铁生产线一期750万美元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永钢钢铁生产线一期750万美元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5-07-15 09:52

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永钢钢铁生产线一期750万美元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我委于2025年1月13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5〕6号)对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永钢钢铁生产线一期750万美元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000-04-01-957804)予以备案。经研究,现就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永钢钢铁生产线一期750万美元项目申请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同意:1.“最终目的地”由“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变更为“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2.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中“中方增资用途”由“用于土方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支付运费、配套设施建设,人员招聘和培养、项目设计费等”变更为“(1)

  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3万美元用于并购‘马迪亚尔·卓尔’公司(注册地:哈萨克斯坦)100%股权并向其增资18.7万美元用于公司运营。(2)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永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30万美元新设永钢中亚钢铁有限公司,资金用于土方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支付运费、配套设施建设,人员招聘和培养、项目设计费等”。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5〕6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永钢钢铁生产线一期750万美元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我委于2025年1月13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5〕6号)对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永钢钢铁生产线一期750万美元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000-04-01-957804)予以备案。经研究,现就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永钢钢铁生产线一期750万美元项目申请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同意:1.“最终目的地”由“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变更为“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2.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中“中方增资用途”由“用于土方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支付运费、配套设施建设,人员招聘和培养、项目设计费等”变更为“(1)

  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3万美元用于并购‘马迪亚尔·卓尔’公司(注册地:哈萨克斯坦)100%股权并向其增资18.7万美元用于公司运营。(2)福建恒旺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永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30万美元新设永钢中亚钢铁有限公司,资金用于土方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支付运费、配套设施建设,人员招聘和培养、项目设计费等”。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5〕6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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