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3-00024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3〕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01-28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3-01-28 10:28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复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交能〔2022〕29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即《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2030年)》的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目前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项目的建设对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福建省高速公路网,促进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沿线优势资源开发,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提高国防交通综合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项目编码:2212-350000-04-01-121043)。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三、项目单位:三明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于三明市沙县夏茂镇梨树村附近,设梨树枢纽互通接既有G70福银国家高速公路,路线向北新建,终于夏茂镇八字桥村附近,顺接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起点。路线全长约8.2公里。

  全线设置梨树(枢纽)1处互通式立交,另在福银高速公路际口枢纽互通与梨树枢纽互通之间设置高桥互通。

  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米。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69亿元,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项目资本金4.84亿元,占估算总投资38.13%,其中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资金1.95亿元,其余由三明市政府财政负责,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资本金以外投资由三明市依法合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沙县区人民政府出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沙政函〔2022〕38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

  (二)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高桥互通立交布设方案,完善互通接线方案。

  (三)做好与沙南高速南平段衔接方案。加强与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原《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55号)作废。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复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交能〔2022〕29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即《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2030年)》的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目前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项目的建设对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福建省高速公路网,促进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沿线优势资源开发,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提高国防交通综合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项目编码:2212-350000-04-01-121043)。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三、项目单位:三明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于三明市沙县夏茂镇梨树村附近,设梨树枢纽互通接既有G70福银国家高速公路,路线向北新建,终于夏茂镇八字桥村附近,顺接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起点。路线全长约8.2公里。

  全线设置梨树(枢纽)1处互通式立交,另在福银高速公路际口枢纽互通与梨树枢纽互通之间设置高桥互通。

  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米。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69亿元,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项目资本金4.84亿元,占估算总投资38.13%,其中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资金1.95亿元,其余由三明市政府财政负责,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资本金以外投资由三明市依法合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沙县区人民政府出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701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沙政函〔2022〕38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

  (二)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高桥互通立交布设方案,完善互通接线方案。

  (三)做好与沙南高速南平段衔接方案。加强与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原《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55号)作废。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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