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3-00148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3〕5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06-02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3-06-05 15:41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23〕6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赤湖工业园区临港产业发展和将军澳作业区码头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船舶进出港通航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项目编码:2302-350000-04-01-802608)。

  二、项目单位为漳浦金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

  四、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按满足1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线通航的标准进行建设。由港外10万吨级锚地附近H1点起,至航道终点H4点,航道总长24.27km。配套建设1个港内5万吨级锚地和1个港外10万吨级锚地。

  五、项目总投资为5011.76万元,漳浦县人民政府承诺项目资金由漳浦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投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并优先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隐性债务风险。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等相关文件是:《漳浦县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的预审(审查)意见》(浦自然资审〔2022〕2号)。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漳浦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社会稳定风险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项目在实施工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通航、安全等专项报告提出的有关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23〕6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赤湖工业园区临港产业发展和将军澳作业区码头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船舶进出港通航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项目编码:2302-350000-04-01-802608)。

  二、项目单位为漳浦金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

  四、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按满足1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线通航的标准进行建设。由港外10万吨级锚地附近H1点起,至航道终点H4点,航道总长24.27km。配套建设1个港内5万吨级锚地和1个港外10万吨级锚地。

  五、项目总投资为5011.76万元,漳浦县人民政府承诺项目资金由漳浦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投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并优先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隐性债务风险。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等相关文件是:《漳浦县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的预审(审查)意见》(浦自然资审〔2022〕2号)。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漳浦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社会稳定风险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项目在实施工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通航、安全等专项报告提出的有关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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