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3-00186
  • 文号:闽发改网审农业〔2023〕8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07-1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3-07-12 17:13

龙岩市永定区发改局:

  报来《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发改〔2023〕27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工程(项目编码:2107-350000-04-01-988311)已被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列入《中型水库建设工作方案》,并已列入《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解决永定区城区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城区防洪标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龙岩市永定区西溪乡四联村、富家村。

  三、项目单位:龙岩市永定区客家土楼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工程建设任务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溢洪道、进水口和输水管道等,水库总库容1138万立方米,输水管道总长7.818公里。建成后可为永定中心城区日均供水3.2万立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0685.9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29919.41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投资7126.5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8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2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639.9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审查并批复,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永定区发改局:

  报来《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发改〔2023〕27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工程(项目编码:2107-350000-04-01-988311)已被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列入《中型水库建设工作方案》,并已列入《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解决永定区城区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城区防洪标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龙岩市永定区西溪乡四联村、富家村。

  三、项目单位:龙岩市永定区客家土楼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工程建设任务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溢洪道、进水口和输水管道等,水库总库容1138万立方米,输水管道总长7.818公里。建成后可为永定中心城区日均供水3.2万立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0685.9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29919.41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投资7126.5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8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2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639.9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审查并批复,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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