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4-00090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4〕3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3-2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3-28 09:29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审批〔2023〕256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已纳入《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优化我省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促进交旅融合等。同意建设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编码:2310-350000-04-01-721793)。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泰县。

  三、项目单位: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设置一进一出收费站。设置出入口连接线1条,出入口连接线起点位于青云山服务区A区西南侧,衔接场区内部道路,终点与国道G355线设置平交,路线长486米。

  出入口连接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双车道,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727万元,其中建安费1977万元。项目资本金按100%设置,全额由永泰县财政资金承担,纳入永泰县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请你委督促永泰县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出资,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六、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永泰县人民政府出具《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樟政函〔2023〕129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结合地形、征拆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连接线路线平、纵面线形,做好高边坡防护措施,集约节约用地,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二)加强与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间主线及服务区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及运营期主线及服务区交通安全、畅通。

  (三)加强与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管理部门对接,以便项目建成后的确权、交付和管养。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管控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审批〔2023〕256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已纳入《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优化我省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促进交旅融合等。同意建设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编码:2310-350000-04-01-721793)。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泰县。

  三、项目单位: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设置一进一出收费站。设置出入口连接线1条,出入口连接线起点位于青云山服务区A区西南侧,衔接场区内部道路,终点与国道G355线设置平交,路线长486米。

  出入口连接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双车道,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727万元,其中建安费1977万元。项目资本金按100%设置,全额由永泰县财政资金承担,纳入永泰县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请你委督促永泰县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出资,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六、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永泰县人民政府出具《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甬莞高速青云山服务区出入口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樟政函〔2023〕129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结合地形、征拆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连接线路线平、纵面线形,做好高边坡防护措施,集约节约用地,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二)加强与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间主线及服务区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及运营期主线及服务区交通安全、畅通。

  (三)加强与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管理部门对接,以便项目建成后的确权、交付和管养。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管控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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