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5-00181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5〕8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7-0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银高速积善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银高速积善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福银高速积善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交能〔2025〕8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已纳入《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项目建设对提升福银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完善三明市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改善将乐积善工业园区交通出行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福银高速积善出入口工程(项目编码:2504-350000-04-01-275263)。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在福银高速主线K273+234.284处新建积善互通,改造主线长度约1.4公里。互通设置7条匝道,总长约2.96公里。设置三进三出收费站1处。新建改建连接线长约2.82公里。
福银高速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A匝道为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6.5米,其余匝道为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9米。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0米。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3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55亿元。项目资本金按55.38%(1.28亿元)设置,由将乐县安排财政性资金承担,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其余投资由将乐县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乐县人民政府出具《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福银高速积善出入口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批意见的函》(将政函〔2025〕25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林业、住建、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结合施工组织、征拆等情况,进一步优化互通匝道及连接线路线平、纵面线形,集约节约用地,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二)加强与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期主线交通安全、畅通。
十、请将乐县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十一、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管控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福银高速积善出入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交能〔2025〕8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已纳入《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项目建设对提升福银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完善三明市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改善将乐积善工业园区交通出行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福银高速积善出入口工程(项目编码:2504-350000-04-01-275263)。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在福银高速主线K273+234.284处新建积善互通,改造主线长度约1.4公里。互通设置7条匝道,总长约2.96公里。设置三进三出收费站1处。新建改建连接线长约2.82公里。
福银高速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A匝道为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6.5米,其余匝道为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9米。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0米。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3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55亿元。项目资本金按55.38%(1.28亿元)设置,由将乐县安排财政性资金承担,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其余投资由将乐县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乐县人民政府出具《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福银高速积善出入口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批意见的函》(将政函〔2025〕25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林业、住建、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结合施工组织、征拆等情况,进一步优化互通匝道及连接线路线平、纵面线形,集约节约用地,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二)加强与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期主线交通安全、畅通。
十、请将乐县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十一、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管控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