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合作创新采购项目代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公众号 时间: 2024-12-20 10:26

  在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采购人可以自行开展采购活动,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活动。然而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4〕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中,提到更多的是采购人应开展哪些工作,如采购人应当组建谈判小组,根据创新概念交流结果,形成研发谈判文件等。那么,在合作创新采购项目中,采购代理机构有没有任何机会呢?

  其实不然。13号文第四条第二款明确,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合作创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这与一般的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程序相同。

  全程参与采购活动 不缺位不越界

  “面对一种全新的政府采购方式,很多采购代理机构‘一头雾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虞靖彬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对于采购代理机构来说,可以借鉴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方式进行合作创新采购程序的设定。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肖建华介绍,采购代理可围绕代理采购项目前、中、后三个基本阶段提供专业的服务支持。在项目前期,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方、供应方做好充分沟通、准备与规划,充分了解供、求双方的真实诉求,做好供应商筛选与谈判,尽量匹配好双方的真实供给能力与需求。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要在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履行自身职责到位,不越界,不擅自替采购人作主。同时,可以根据供、求双方的实际情况对前期的约定作适当修改,较为精准界定各利益相关方在合作创新采购项目中的权利与义务及相关救济事项。在验收与管理过程中,对于非关键性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技术合作开发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一方面可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持续提供市场调研、成本分析、法律咨询等增值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供给方提供市场需求咨询,为其产品推广提供市场信息。

  签订保密协议 严格落实保密制度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合作创新采购项目,由于项目周期长、环节多,如何确保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落实保密制度?

  对此肖建华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立保密等级制度,对于不同的项目区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启动相对应的保密措施。二是对于各参与方,要制定详细的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教育与培训、使各方熟悉保密限制知悉范围,确保保密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三是要采用技术手段(包括物理手段)保护全过程信息、加强监督与检查以及严格处理违规行为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护采购项目的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实践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与评审专家、供应商及相关知情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加强创新概念交流、研发竞争谈判、研发中期谈判、首购评审等环节的保密管理等措施,落实相关保密要求。”政府采购资深专家徐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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