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探索开展堤防工程保险助力水利设施管护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时间: 2022-08-19 09:41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根据灾情特点,以及我省堤防工程建设早、标准低的现状,福建省启动堤防工程保险试点,运用保险方式解决堤防工程灾害风险,将不固定的灾害分散支出转化为可预算安排的固定保险费支出,探索总结出一套适合水利工程特点的保险机制,推动各级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更加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使农村堤防水利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管护。

  一、主要做法

  (一)筑牢工作基础,顺应“政府+市场”运作需要

  1.定规则,规范操作。堤防工程投保,是走前人没走过的道路。经过充分调研,在水利部领导、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的悉心指导下,运用洪水保险机理、风险识别和评估技术、风险预判与防范技术、风险事故应对技术、损失转移与承担技术,研究制定系列规则。一是制定统一的堤防资产评估办法,解决因堤防设施历史久远、类型多样、情况复杂导致的逐个估值工作量巨大的难题。二是制定《赔付定额标准》,规范赔付标准,简化计算办法,原则上能够达到现场定损、快速理赔的目的。三是制定《福建省3—5级江海堤防设施财产保险防灾防损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合同形式规定防灾防损基金的提成、返还比例,形成防灾防损基金池,主要用于“事前”防控,隐患排查处置。四是制定《福建省3-5级江海堤防设施财产保险履约考核办法》(2020年版),对共保体各公司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五是制定《堤防保险招投标方案》,设定费率范围,明确保险服务内容,建立长效机制。

  2.建机制,强化合作。一是会商联动机制。省、市、县三级由首席保险公司牵头组成保险双方参加的堤防设施财产保险工作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减灾减损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隐患排查、快速报案、精准定损、快速理赔、快速修复的防灾减灾合作机制。二是相互配合机制。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技术条件,加强保险服务与堤防管理的对接、堤长与堤防管理人员的合作。三是信息联通机制。开发堤防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堤防保险微信群,进行日常沟通交流;经纪公司编印堤防保险服务手册,注明报案方式、主要联系人等,发放到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业务培训,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二)坚持两手发力,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工作

  1.“事前”,着力风险防控,积极防灾减灾。一是建立隐患档案。利用每年协议签订前的标的物勘验,查找隐患拍摄影像,建立、更新堤防工程档案。目前投保堤防已全部建档,两年共发现隐患120项。二是做好隐患排查。汛前结合验标,承保公司牵头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备;灾前在应急响应的地方,由当地保险公司与堤防管理单位共同排查,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报案。三是及时处置隐患。汛前发现的隐患报告县水利局,需要动用防灾防损基金及时处置的,按照《防灾防损基金管理办法》申请补助,补助额度为工程结算的50%;灾前发现的隐患和险情,由保险公司出资迅速排除,防止险情扩大。

2.“事中”,着重案件快速理赔,工程快速修复。一是遇险报案,快速理赔。承保人按照协议,第一时间现场定损、快速理赔,原则上大数额赔偿一周内到位,5万以下小数额24小时内到位。二是预付赔款,快速修复。保险责任成立或基本成立的,若一时无法明确赔付总额,又因抢险抢修需要,承保方在可能损失金额的50%以内进行预赔。2018年“玛利亚”超强台风中,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预赔200余万元;2019年灾情发生较早,在保费未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出险堤防预赔500余万元,及时修复了南平、三明地区因局部暴雨造成的损毁工程。今年,武夷山市受灾严重,保险公司预赔了80万元。三是二次勘验,及时预赔。为使报案确定责任的水毁工程及时修复,对水下隐蔽部位工程拓展面进行二次勘验,既保证赔付的公正,又便于确定预赔金额,保险公司按50%预赔。四是小额快赔,提速理赔。保险公司开发了小额快赔app,原则上现场手机拍照,后台审核,现场定损。对同一保单、同一时间、同一出险原因,预估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实行快赔,原则上24小时内完成,本项机制已列入今年补充协议开始执行。五是

  试点组建应急队伍。按照保险协议,各设区市应备有抢险队伍,如泉州市共有6支。现场定损后,通知应急队伍迅速修复,事后造价执行《保险定损综合单价》;对定损和造价有疑义的,由华泰保险经纪公司组织第三方公估机构确定。修复工程、隐患排除工程完工后,按规定进行决算。定损的赔付资金可直接汇给应急队伍,避免水毁修复工程招投标冗长程序。

  3.“事后”,做好日常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做好日常检查,用好防灾防损基金。根据《堤防保险服务考核管理办法》,每年4-6月、7-9月,保险公司需对投保堤防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的,报备县水利局,及时组织修复;若需补助,按照《防灾防损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申请防灾防损基金。二是建立堤长制,做好保险服务。按照协议,当地保险公司因地制宜选派堤长,牵头做好“三查”。目前,所有投保县均建立了县级堤长,部分落实到具体的堤防工程,全省共有堤长740名。三是加强考核。每年度保单止期前一个月,由保险经纪人组织专家对共保体各公司整年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评出名次,根据综合评分结果增减共保体四家公司次年的份额比例,在第二年补充协议中调整。

  (三)努力探索创新,不断总结提高

  1.通过2018年试点,总结出台《防灾防损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防灾防损基金的提取比例、使用范畴、管理办法,并对保险费率和免赔额进行了适当调整。

  2.通过2019年探索,修订了保险合同,增加了补充协议,包括小额快赔办法、隐患定义、处置办法等,也修订出台了《福建省3-5级江海堤防设施财产保险履约考核办法》2020年版。

  3.通过2020年探索,对一年中呈现的新亮点、解决的新问题,通过2021年补充协议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成效

  (一)实现三个创新

  1.创新水毁资金筹措机制,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政府将不固定的洪水灾害补助资金转化为可预算安排的固定保险费支出,通过保险赔付,减轻受灾地区经济负担,有效巩固脱贫致富成果。今年南平地区发生持续大暴雨受灾,政和县受损堤防2处,保费7.8万元获赔270.9万元;邵武市受损堤防1处,保费9.9万元获赔222.37万元;浦城县受损堤防3处,保费3.8万元获赔232.4万元。

  2.创新水毁工程修复机制,实现工程快速修复。一是变报损为报案,精准定损,由保险公司和业主双方对工程进行现场勘验,避免了“拍脑袋”掺水虚报的诟病。二是及时理赔,2018年“玛利亚”台风最快一笔赔款36小时到位,一个月内全部完成赔付。三是提前预赔,今年保险公司在上半年降水周期较长、水毁工程淹没的情况下,预赔500万元;2018年“玛利亚”台风,保险公司预赔200万元,有效防止灾情扩大。四是快速修复,赔付资金的快速到位,实现了灾损堤防的快速修复。

  3.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促进工程“补短板”。一是双方合作的“三查”机制,实现保险方对工程现状、隐患动态的掌握了解,三年共发现隐患120处,也提高了承保方对责任认定的客观准确性。二是防微杜渐,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置,需要资金支持的,可申请防灾防损基金给予适当补助,防止隐患扩大。三是对接抢险队伍,及时抢修抢险,排除险工隐患。四是承保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开发水利工程灾情实时监控系统,对保险对象实时监控,了解灾情动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建立三道防线

  1.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模式,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及时消除堤防隐患,形成灾害防控“第一道防线”。

  2.利用快速到位的保险资金对受损堤防进行抢修抢险,对重点环节薄弱部位进行维修加固,形成灾害防控“第二道防线”。

  3.形成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利益,推动保险公司自觉参与堤防信息化及物联网建设,参与堤情监控和工程修复,做好日常服务,共同提升堤防管理水平,构筑灾害防控“第三道防线”。

  (三)提升三大效益

  1.经济效益。通过“总额控制.定点支出”保险模式,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应灾格局,提高财政实际支出的精准度,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分担和转移受灾点灾损修复的压力和风险。

  2.管理效益。出险堤防的管理单位可以及时获赔,用最短时间修复受损堤防设施,有效提升堤防设施抗灾抢修能力,迅速恢复工程正常效益;保险公司不仅负责灾后赔偿,还将风险管理服务前置到堤防安全动态监测和隐患排除上,可防患于未然。同时,通过逐步建立堤防灾毁大数据模型和灾情信息化,可实时掌握准确的灾毁情况,加快报损和赔付进程。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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