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谋划,建管并重”——翔安区财政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机制助力设施管护
来源: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 2022-08-19 09:46

  根据翔安区委、区政府关于“重建更重管,项目立项要同步考虑维护管养体制和考核标准,尽可能由代建单位来管养,做到责任清晰,移交无缝,建管一体”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投融资项目建后管理,解决“重建轻管、建后失管”问题,翔安区发改局印发实施《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投融资项目建后管理的通知》,在区政府研究项目立项审批时,就明确设施的管护主体,杜绝了设施建成后移交的推诿扯皮情况。

  一、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同步明确项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在上报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时,议题汇报内容应包含项目建后管护事宜,同步明确项目建后管护单位等事项。

  二、项目代建单位和管护单位尽可能由同一家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建成运行时,管护工作同步到位,做到责任清晰,移交无缝,建管一体。

  三、项目建设(代建)单位进行立项申报时,立项申请文件应包含项目建后管护单位等内容,发改局在立项批文中一并明确项目管护单位。

来源: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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