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通贤村位于上杭县通贤集镇所在地,是革命基点村,全村面积7.26平方公里,有9个村民小组,452户2196人,耕地面积625亩,人均耕地0.36亩,主要水利设施有小(二)型水库一座,主要陂圳6条,主渠道全长23千米;人饮工程3处。通贤村人多地少、水利工程设施小而散,主要依靠现有水利设施解决农田灌溉用水。为理顺水利设施集体所有与农田分户经营关系,解决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管理滞后等问题, 2001年在福建省率先组建“农民水利协会”。目前,通贤村水利协会有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1人,理事16人。现有灌溉工程有管水员4人,分工程、分片管理全村的水利工程设施,明确责任,旱时灌水、涝时排水;人饮工程有管水员3人。水利协会代表农民自身利益,管理水利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管、自用,实现了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给农村小水利工程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农村小水利事业的发展。
二、主要做法
1.建立管护机制。一是明确水利设施产权归属,将水利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划给村民;二是管理机构由民主选举产生,成立理事会,由村民自助管理;三是民主决策水利事务,全村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等重大事项提交会员讨论,理事会决策,实行“一事一议”的民主议事方式;四是权利义务共享共担。全村会员享有用水权利,也必须担负投工投资和缴交水费的义务;五是规范水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
2.明确管护主体。管水人员通过报名,协会及用水户代表开会统一意见,推举出有一定政治思想觉悟和热爱水利事业的专职管水员。明确管理范围、内容和职责,签订管水合同,落实责、权、利。给予管水人员一定的工资补贴,管水较好的每人每年给300元奖金。原管水员黄立棣,管水50年管水从未间断。黄立棣每天拎起一把锄头出家门就沿灌溉渠道前往离家500 米远的水库管水,上坝头、看水位,巡渠清淤,一旦发现险情,立即进行维修,实行“一把锄头管水”,若工作量大于3日,则报告水利协会,由水利协会统筹安排抢修实施。现因年岁较高,已更换管水员黄宜丰,管护工作从未间断。水利协会代表农民自身利益,管理水利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管、自用,实现自我维持自我发展。
3.建立水费收缴机制。水费收缴,采取民主听证方式,确定农业用水水费,根据水利工程灌溉受益面积,按面积分摊,每亩每年交人民币18元,村民生活用水(浇菜等)水费按人口分摊每人每年交人民币1元,2019年农业水费已收缴8060元;该资金存入水利基金专户,用于管水员工资和水利工程维修。水利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资金,按工程造价,实际受益面积,采取“一事一议”分摊。村水利协会建立水利基金,设专帐、专户,有专人管理,并聘请财务监督员,民主理财、定期张榜公布。
4.建立奖惩机制。水利协会制定了奖惩办法,水渠保护公约和河道管理公约,谁危害了水工程安全活动(如设置水障碍物、耕牛或农用机损坏水圳等等),水利协会有权叫损坏人恢复并缴交一定标准的罚款。
三、政策扶持
水利协会是农民自发组建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服务组织,它的组建和正常运转,需要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的领导和扶持。近年来,为了加强小农水建设,促进水利协会的良性发展,上杭县通过加大建设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整合建设资源、协调各类矛盾等有效措施,理顺了水利资源建、管、用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农民在小农水建设中的主体作用。2011年修订的《上杭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办法》(杭政[2011]8号),明确对运作良好的水利协会,每年在水利、财政等部门验收确认后,按水利协会所管护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受益农田面积亩数计算,由原《办法》规定的每亩县财奖励补助5元提高到每亩县财奖励补助10元。2011年~2018年每年下达通贤村水利协会县级管护补助资金4960元。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上杭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建立了上杭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通贤村各主干渠设置计量设施,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出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2019年下达通贤村水利协会优秀水利协会县级管护奖励经费4000元,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精准补贴7380元。
四、主要成效
通过水利协会的管理,通贤村的农田在旱时有水可灌,洪水时不会受淹,为农作物的稳定高产提高了一定的保证。同时,由于维修及时,没有因为小缺口未维修而冲塌一大片渠道的情况,从而大大节约了维修水利工程的资金。建立了水费收缴机制,提高了农民节水意识。
(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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