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要振兴,水利必先行。进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就要求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而农村水利建设和改革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的基础措施和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明晰工程产权。一是登记造册。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工程类型,分别以村组、乡镇和县为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二是明晰产权。在造册登记中对已明晰产权的工程,由村(居)委会上报乡(镇)政府,经乡(镇)政府审核后,返回村(居)委会,要求在村(居)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发文确定权属。
(二)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一是落实公益性国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人员编制。我县公益性国有水管单位有上杭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湖里水利电力管理站、雁子滩水利电力管理站、回龙水利电力管理站,以上国有水管单位负责管理我县城区防洪堤、湖里电站(泵站)、雁子滩电站(泵站)、回龙电站(泵站)等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落实了专门编制人员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二是落实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首先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工程安全责任。同时建立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和责任,确保工程长效安全运行。三是明确用水合作组织管理。通过健全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推选专职管理员,推进农村水利协会化发展。四是其他小型水利工程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其他小型水利工程如农场的、果园的节水灌溉工程、小型水电站等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有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五是明确工程安全运行监督管理行政责任人。对全县92座水库(含发电、灌溉、供水、景观水库)和16座重要山塘(有防洪任务的)制定了防汛预案,落实防汛保安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分部门负责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工程专管人员责任制等各项防汛责任制,把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工作岗位、落实到个人,确保工程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及经济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三)落实管护经费
一是落实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我县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为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60万元对村级水利协会运作良好及对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水利协会进行用水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为保障小型水库的正常运行,确保水库管理到位。公益性小型水库专管员县级补助经费按《上杭县小型水库专职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杭政〔2008〕6号)规定执行。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维修和水质卫生检测有正常的经费来源,我县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杭政综〔2011〕603号),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奖励基金(200万元/年)。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我县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水利资金,落实管护资金。2020年争取水库维修养护资金19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74万元,用于工程维修养护。2021年争取水库维修养护资金126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97.4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105万元。
(四)探索工程管理模式
通过践行改革与实践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宜包则包、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的原则”进行改革,初步形成了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成为改革的受益者。坚持建管并重,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建立了五种管理模式。一是集约式管理模式。为推进涉水事务改革,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逐步对乡(镇)小型水库、灌溉工程、供水工程等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统一管理。二是多样式管理模式。公益性蓄水工程、灌溉工程以承包、租赁和股份合作等多样式管理模式。工程产权归乡(镇)或村集体所有,承包人与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人按合同对水利工程(小水库、小塘坝、供水工程等)进行经营管护。三是协会式管理模式。上杭县已组建村级水利协会等用水户合作组织307个,占全县336个农业行政村的91.4%,现大部分水利协会运作良好,水利设施有专人管理,有专(兼)职管水员850人,上杭县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四是社会化管理模式。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购买服务,实现社会化管护。目前已对全县小型公益性水库实施物业化管理。对全县27座土坝水库由专业白蚂蚁防治机构承担开展白蚂蚁防治工作。对水库大坝位移、沉降观测通过购买社会专业机构承包观测任务。城区河段的水面保洁由龙岩市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运行管理,经费来源由县财政预算支付,棉电库区汀江下都乡河段和黄潭河稔田镇河段的水面保洁由乡(镇)政府发包给专业保洁公司管理,由水利局会同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五是自主式管理模式。对属于其中“自建、自有、自管”的工程,改革后产权归个人,让农户自主管理。
二、主要成效
通过改革,我县的做法得到各级各部门的认可。一是2014、2015年湖洋镇湖洋村九里圳水利协会和通贤镇通贤村水利协会;中都镇军联村水利协会、古田镇赖坊村水利协会分别被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九部门认定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晋升为“国家级”。二是2019年全省老区苏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现场会,时任县委书记傅藏荣同志在会上就我县“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补齐农村饮水短板”方面做法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三是2020年古田集镇水厂被水利部评选为全国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2021年旧县集镇水厂被水利部评选为全国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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