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及特点
(一)案例背景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一项点多、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指导意见》(闽水农(2016)91号)的通知精神。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泰宁县大幅改善了城乡特别是农村群众饮水条件,显著加快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但由于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一些农村公共供水工程设施建成不久即成为摆设,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依旧十分突出,农村安全供水工程建设任重道远。为加快推进泰宁县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结合实际县情,泰宁县于2019年印发通知《泰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办法》(泰政办〔2019〕30号)泰宁县积极建设农村饮水保障工程,创新维养方式,着力提高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助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长效运行,用心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之源、幸福之源。
(二)突出亮点
泰宁县因地制宜,根据泰宁县农村供水特点和城乡结构的特点,通过创新机制,组建协会,完善政策,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管理有序的工作方法,创新“公司专养+乡镇自治”模式,让群众喝上“安全水”。
二、具体做法
(一)详细做法
1.建成一套管护体系,夯实工作机制。为破解农村饮水工程等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问题,我县从2008年起就进行一系列的实验与探索。经过多年的摸索实践,构建起了一套“主体明确、权责清晰、责任到人、保障有力”的管护责任体系。主体明确。县级水厂由县自来水公司一体化经营管理与维修养护;集镇水厂由乡镇政府管理与维修养护。权责清晰。从2019年起,我县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县对乡年度责任目标考评,通过绩效考评“指挥棒”,进一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真正建立起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倒逼乡镇对农村饮水工作的重视和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县级层面由县分管领导负责抓总牵头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县水利局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具体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对乡村督促指导责任;乡级层面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主体责任落实,由包村领导干部督促各村及用水户协会落实日常管护责任;村级层面由用水户协会聘任管护员具体负责巡查。目前,全县共聘任村级管护员165人。保障有力。在县财政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县政府依然坚持每年安排30余万元专项管护经费,用于保障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管护员工资,确保这支队伍能够长期稳定在一线发挥“前沿哨”作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稳控群众。
2.创新国企维养模式,实现管护高效。为有效解决乡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能力不足和维养资金有限的难题,我县试行创新了“国企护水”专业维修养护模式,真正实现了“低成本维养、高效率保供、短时限影响”的供水保障目标。全面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多方比选定队伍。从2019年起,国家对农村饮水列入“两不愁、三保障”中的内容。如何做好农村饮水保障工作,是摆在县里的头等大事。我县也多方考虑,维养工作依托福建水投集团泰宁水务有限公司来实施或是由第三方公司来实施,谁更为合适。经过充分论证并到外县考察、调研,最终决定实行“公司专养+乡镇自治”模式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公司专养:发挥福建水投集团泰宁水务有限公司在管理方面、技术方面的优势,作为农村饮水专业维养公司。际头公司也发扬“国企姓党”的政治担当,接受了这项任务,专门招收6名职工成立农村饮水维养班(工资由公司承担),这在全市是首创。真正实现了“低成本维养、高效率保供、短时限影响”的供水保障目标。乡镇自治:将所有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维修工作交付乡镇自行开展,各自确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赋予乡镇更多的自主权,由乡镇合理安排维修养护资金,第一时间解决群众饮水安全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清单服务明职责。定期巡查。际头公司维养班按供水人口规模分为三级进行维修养护,对全县344处供水点进行维护,其中37个重点集中供水点,每年进行16次的一级维养;对79个规模较大的供水点,每年进行4次二级维养;其余规模较小的供水点,每年至少进行1次三级维养。维养中,对每次维养内容进行记录、拍照,并由所在村庄、乡镇进行签字确认。定期检测。为保证水质,际头公司定期采水进行常规11项水质检测,若发现有部分指标超标则及时予以分析、处理,确保饮用水水质。定额修缮。针对部分供水点无消毒设备、水质不稳定等问题,维养班购买消毒设备并安装好,定期进行投药消毒。针对部分供水点管道老化渗漏问题,维养班购置了一批品质优良的管道,及时予以更换。
三是限时服务解民情。我县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明确服务时限。际头公司规定,在接到群众的诉求后,县城郊在30分钟之内,乡镇所在地1个小时之内需到达现场具体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处置。若需进行一般性小修的,在一日之内完成;若遇大的检修,要在三日之内完成。完善整改机制。对于每次的群众诉求,公司都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并做到“时时动态清零”。强化饮水监督。持续发挥好12314监督举报平台、“e三明”等监督渠道作用,并邀请党风政风监督员对农村饮水服务进行监督。
四是专业培训强队伍。为了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农村饮水管护队伍,我县注重提升相关人员能力。提升维养班人员素质。在际头公司内部采用师傅带徒弟、一对一的培养模式,公司并选派维养班人员到外地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提升村级管护员能力。维养班每次维养都带村级管护员进行现场示范,进行“点对点”的指导培训,提高管护员管理能力及应急情况处理水平。
五是管理有序促规范。我县通过完善管理,促进农村饮水工作走上正轨。制度上墙公示。所有千吨以上的规模水厂都将水厂信息牌、水厂管护制度牌在显要位置予以张贴、公示,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监督。完善检查巡查流程。村级管护员每周三次对水厂进行检查,全部记录在案;维养班根据年度巡查计划予以巡查,也全部建立台账。实施封闭式管理。千吨以上的水厂都建好围墙、大门等基础设施,严防外人出入;对于集中供水点的池子,都采用固定或简易的防护设施予以封闭。
3.多方筹资实施项目,强化供水保障。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我县于2022年9月与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东协议,设立福建水投集团泰宁水务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泰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的建成,将有效形成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安全可靠、保质保量的城乡供水体系。专账管理用好钱。2019—2022年,上级共拨付630余万元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为用好这笔资金,我县在际头公司设立专账管理这笔资金,要求只能用于维养方面的材料费、小修理费及应急抢修等,不能发放人员工资,做到“专款专用”,不被挤占。2023年,上级拨付的维修养护资金135.4万元也已到位,我县将继续用好该笔资金,做好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作。
(二)具体成效
1.完善一项机制,确保管护有效。我县制定了泰宁县农业基础设施管护细则,对管护人员聘用条件、管护职责和管护经费补助标准等事项逐一进行细化,建立以制度管人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水利协会会长、秘书长坚持每3年选举换届一次,由村干部或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各行政村的水利设施管护工作队由村用水户协会从受益农户中择优推选专人管护,目前,全县共有饮水、渠道等各类管护人员549名。我县进一步细化了经费补助标准,全县水库每名巡查员一年管护补助6000元,每名山塘巡查员一年管护补助1200元;农村供水人口大于2000人的集中供水工程每个点管护补助5000元,大于200人小于2000人的集中供水工程每个点管护补助2400元;渠道管护每公里管护补助800元,各乡(镇)堤防管理费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筹集,全县每年管护经费补助165万元。
2.组建一个协会,确保管护有人。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我县确定了水利设施产权归各行政村所有,管理由各行政村的农民用水户协会代管的工作思路。为确保用水户协会的顺利组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协调民政、公安、质监、审计、财政、银行等部门,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县水利局指定专人包干负责指导协会组建、审批及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截止目前,全县112个行政村全部顺利组建了用水户协会。各用水户协会稳步发展,协会内会长、秘书长、管护队伍等组织架构配备到位,议事机制不断完善,协会会员积极性高涨,初步形成了一套良性的管理运行机制,为实现水利设施的有效管护、长效管理夯实了组织基础。
3.完善一套政策,确保管护有力。我县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对农业基础设施的管护经费及补助办法、管护资金申报及经费核拨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管护资金进行保障,在全省率先探索成立水利设施管护基金,从烟叶税中提取2%、从水资源费中提取30%的资金作为项目管护经费;由县财政对项目管护经费进行专项管理,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奖励给运作规范、设施管护较好的协会组织。
4.打造一支队伍,确保管护有方。坚持强化培训提升业务,制定了包括用水户协会会长、秘书长、管护人员等一整套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对协会的基本原则、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经费来源、业务范围以及有关政策和管护常识及相关技能等进行系统培训,特别是坚持每年选派一批人员到省、市学习,大幅提升了业务水平。完善配套增强战力,添置配套了一批水利设施管护工具,基本实现了每个乡镇配备3—5台抽水机等水利管护设备。引导每个协会制定完善水利抢修应急预案,特别是对各水库、小山塘的安全隐患建立了严格的监控、排查、治理机制,有效提高了水利安全隐患的管控能力。
5.促进城乡融合,确保管护有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顺应农村居民对美活向往的需要,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为举措,打破城乡界限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配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着力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工程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体制,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案例推广价值
泰宁县通过创新“公司专养+乡(镇)自治”模式,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经验,实现了“低成本维养、高效率保供、短时限影响”的供水保障目标。对于纯粹市场化服务来说,是另一种有效解决城乡供水供需矛盾的方法,对于保障供水质量、提升管护效率、确保管护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体现出比较优势,值得其他区域借鉴推广。
四、相关工作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一项点多、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公司专养+乡镇自治”模式高效运行,全面提高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助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长效运行,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安全水”。为提高管护效益,实现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水平,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长效投入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完善水价水费计收机制,应结合群众用水实际,分类制定出台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水费征收相关政策制度,推广一户一表、智能水表、基本水价与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二是建立完善财政资金补助机制,对水资源禀赋差、远距离引调水等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特殊工程”,建立补助机制,将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补助兜底,促进农村供水服务均等化,保障基本用水需求。
(二)夯实运行管护责任。一是加快推动量化赋权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根据工程规模和建设投资构成,厘清国家、集体、社会法人及个人投资比例,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归属;二是加强基层管水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管护水平,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纳入镇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三是加强饮水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农村群众全过程参与供水工程建设与管护,推动农村群众按时缴纳水费,爱护供水设施、节约用水,共同维护饮水安全。
(三)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一是推进集中供水,降低供水成本,提高供水效益,集中力量实施一批联村并网改造、县城集镇供水管网延伸项目,扩大工程供水规模和覆盖人口,联通网管、合并水源,提高工程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供水保障率;二是提升水质保障能力,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保障供水水质;三是规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密切配合,加快推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设立和环境问题整治,从源头保障供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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