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持续探索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通过《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行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小型水库管护购买服务技术规程(试行)》等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聘请“专业保姆”、“水库管家”对乡镇村组“散养”的2362座小型水库实施“合同管护”,2021年年底在全国率先实现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实现了管护机构从无到有、管理从散乱到规范、维养从业余到专业的根本转变,工程安全状况得到持续改善。晋江市在此过程中积极响应省、市号召,探索适合晋江实际的小型水库管护模式。
一、基本情况
晋江市境内共有小型水库 27 座,其中小(1)型8 座,小(2)型19座,水库总库容2685.26万立方米。这些水库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主要工程效益为灌溉、防洪,部分兼有养殖和保护城镇、公路等,经济效益不明显。由于地处晋东平原,水库还存在大坝长度较长,人员活动较为密集、野草和白蚁等害堤动物繁殖生长较快等管理难点,且大多数水库实行乡镇属地管理模式,镇(街道)又委托村(社区)管理,普遍存在人员缺、力量弱、经费难、管养差、隐患多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管护基础
晋江市自2011年起不断完善规范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先后出台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小型水库和山围塘安全管理办法的意见》(晋政文[2011]107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文[2012]146号)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晋江市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通告》(晋政文[2021]296号)等文件,明晰管理职责、规范管护标准、划定管理范围,为小型水库物业管护的推行打下坚实基础。
(二)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2020年7月,先行对溪边、东山水库开展物业化管理,进行小范围试点。同年10月,以《晋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晋水[2020]293号)文件提前部署水库物业化管理衔接阶段相关工作。11月中旬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购买社会化服务,将水库日常管理(巡查、值班值守、水位调度运行、维养方案编制、无人机航拍、放水涵洞检测等)和维修养护(除草、保洁、启闭设施上油保养等)等内容委托给第三方管理,有效缓解了水库工程管理中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水库安全运行。2021年起实现全市27座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服务全覆盖。
(三)落实资金保障
2020年初,晋江市水利局积极筹备推行全市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相关工作,向市政府申请将该项目纳入晋江市本级财政年度资金预算将小型水库物业管理服务纳入晋江市本级财政年度资金盘子,按每座水库每年10万元的管理养护标准,年度框算资金270万元,有力保障了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项目有序推进。
(四)健全机制压实监管责任
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变前提下,建立水利部门、属地政府、物业管理公司三方协同管理机制,三方主体各司其责。同时制定相关管护制度和考核办法,水利部门联合属地通过横向上通过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纵向上通过市级考核、镇级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倒逼物业公司管理责任落实,确保物业管理公司履行职责,保证水库安全高效运行。
(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通过面授或网络等多种方式传授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相关要求及工程运行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方法,提高水库巡查责任人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实施日常巡坝查险报险、设施操作维护等工作,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三、管理成效
(一)水库物业化管理通过引入专业的物业化公司,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管护,有效缓解了晋江市现状水库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基本实现责任从“有名”到“有实”、管理从“散乱”到“规范”、维养从“业余”到“专业”的转变,达到“有人管、有钱修、能安全”的效果,使水库的管理水平提升、水库的安全运行得到保障,以及推动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在《福建省小型水库管护购买服务技术规程》、《福建省小型水库管护购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指引下,结合晋江实际,政府与市场的权责边界进一步明晰,政府购买服务的技术规程、服务标准等得到明确。
(三)在明确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变前提下,约定考核标准和考评办法,水利部门回归监管本位,集中精力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工程安全运行情况和管护企业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定期考核,建立奖惩机制,便于管护企业优胜劣汰。
四、水库物业化管理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遵循“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借助社会力量,探索建立市场化社会运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管理模式,开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但水库运行管理工作不是一“物”了事,需要久久为功,只有不断提高水库运行管理水平,才能保障水库正常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晋江在推行小型水库物业化过程中,将此作为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断实践,规范小型水库工程物业管理活动,维护水库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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