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设施管护指南: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乡村绿化管养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时间: 2022-09-01 16:50

  闽林文〔2021〕82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乡村绿化管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林业局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乡村绿化管养方案

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2021年5月

  1 乡村绿化管养范围 1

  1.1公园绿地 1

  1.2 防护绿地 1

  1.3 广场用地 1

  1.4 公共设施绿地 1

  1.5 道路绿地 1

  2 乡村绿化管养内容 1

  3 乡村绿化管养措施 1

  3.1 植物养护 2

  3.1.1 乔木管养 2

  3.1.2 灌木和花卉管养 4

  3.1.3 草坪管养 6

  3.1.4 攀援植物管养 8

  3.1.5 水生植物管养 9

  3.1.6 竹类 10

  3.2 特殊性管养措施 10

  3.2.1 古树名木管养 10

  3.2.2 防护绿地管养 12

  3.2.4 风景林地管养 13

  3.2.绿地管理 14

  3.2.1附属设施管理 14

  3.3 景观水体管理 16

  3.4 安全保护 16

  3.5档案管理 17

  1 乡村绿化管养范围

  本方案主要针对乡村的公共区域绿地绿化管养。

  1.1公园绿地

  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景观、生态、文教和应急避险等功能,具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历史名园等。

  1.2 防护绿地

  用地独立,具有卫生、隔离、安全、生态防护功能,游人不宜进入的绿地。主要包括卫生隔离防护绿地、道路及铁路防护绿地、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公用设施防护绿地等。

  1.3 广场用地

  以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1.4 公共设施绿地

  公共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1.5 道路绿地

  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

  2 乡村绿化管养内容

  乡村绿化管养工作包括植物养护、绿地管理两方面:

  (1)植物养护工作包括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除草、植物补植等技术要求。

  (2)绿地管理工作应包括绿地清洁与保洁、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技术档案、安全保护的技术要求。

  3 乡村绿化管养措施

  3.1 植物养护

  3.1.1 乔木管养

  (1)修剪

  落叶树种在落叶后至翌春萌芽前修剪,常绿树种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至翌年春芽萌动前修剪。棕榈科植物应及时剪切干枯的叶片,叶鞘自然脱落的棕榈类则不进行修剪。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应保持基本一致,以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过为宜。及时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肢及枯枝和烂头。修剪时,剪、锯口应平滑,留芽方位正确,切口应在切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进行保护处理。

  (2)灌溉与排水

  树龄小于3年的,应在干旱季节每周灌水或喷淋1~2次。灌溉的水量应稍大于园林植物的日蒸腾量。宜采用节水灌溉设备和措施,夏秋高温季节,不宜在烈日当头的中午喷灌或洒灌,宜在10时之前或16时之后进行。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

  (3)施肥

  应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进行施肥。应使用卫生、环保、长效的肥料,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应避免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化学肥料。每年宜施肥2~4次,春秋两季是重点施肥时期。定植3年内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观花木本植物应分别在花芽分化前和花后各施肥一次。根外追肥宜在早上10时之前或傍晚进行,浓度一般不宜大于3‰。

  (4)补植、改植

  当植株生长过密,影响植物正常生长时,要及时进行移植或间伐。去除自然死亡、枯朽衰老、损伤的、严重倾斜的以及对人或构筑物构成危险的植株,对缺株断行的应及时进行补植。对生长环境不适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树木也要及时进行移植与补植。

  (5)病虫害防治

  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原则,做到安全、经济、及时、有效。宜采用生物防治手段,保护和利用天敌,推广生物农药。及时有效地采取物理防治手段,并结合修剪技术剪除病虫枝。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农药。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农药采用符合GB/T 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规定,具体防治方法参见附录1。

  (6)中耕除草

  在植物生长期,应经常进行中耕,使表层种植土壤保持疏松、并具有良好的透水、透气性。应在天气晴朗时进行中耕,避免雨后进行。除杂草应根据目的植物的种类及所处的生长阶段不同,宜结合中耕进行,也可采用手工拔除、物理或化学除草方法进行。应在杂草开花结实前进行,同时避免使目的植物的根系受到伤害或裸露。使用化学方法除杂草时,应根据所栽培的目的植物和杂草种类的不同,选择适当的药剂,采取适宜的方法和浓度进行,同时避免药剂喷洒到园林植物的叶片和嫩枝上。

  (7)树木防护

  汛期或台风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等抗风能力弱的乔木进行加固或修剪,并针对易积水的绿地及时采取防涝措施。易受冻害的树种,在入冬前用草绳或麻袋片包裹树木主干、根基部培设土堆。降雪地区主要路段可结合防寒设置围挡,防止融雪剂危害植物。在高温天气,对不耐高温树木采取遮荫、缠草绳等措施以降低温度预防日灼。秋季应对所有树木的主干进行涂白,涂白高度为1.5~2m。

  (8)创伤的修复

  树木受到雷电风雨、入畜危害而受到创伤,会造成劈裂、折断、腐枝、孔洞、疮痂、溃疡、剥皮等创伤,应及时处理,先清除或剪除腐垢杂物后,进行消毒和防腐处理。孔洞应及时使用具有弹性的环保材料填充封堵,填充材料的表面色彩、形状及质感宜与树干相近。

  3.1.2 灌木和花卉管养

  (1)修剪

  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及对其预期达到的效果来修剪,做到造型美观的同时又能适时开花。乡村绿化中灌木的修剪宜采用自然式,通过整形修剪保持其原有的自然生长状态,对病虫枝、伤残枝、重叠枝、内权过密和根部牵生枝以及砧木上萌发出的枝条应及时修剪。一、二年生花卉根据分枝特性应适时摘心。宿根花卉根据生长习性和用途应适时摘心、除芽,休眠期应及时剪除残留的枯枝、枯叶,生长初期应及时剪除多余萌蘖。修剪不宜在雨后进行。

  (2)灌溉、施肥

  根据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特性进行隔离灌溉和施肥。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稍大于该种类该规格的蒸腾量。花卉浇水时应避免冲刷花朵。花灌木要适当控水,以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后必须适当追施磷、钾肥以使花多色艳花期长,肥料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要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浇足水、找平。可结合除草松土进行施肥。

  (3)中耕除草

  在植物生长期,应经常进行中耕,使表层种植土壤保持疏松、并具有良好的透水、透气性。应在天气晴朗时进行中耕,避免雨后进行。除杂草应根据目的植物的种类及所处的生长阶段不同,宜结合中耕进行,也可采用人工除草、物理或化学除草方法进行。采用人工除草时应使用小型手铲将杂草连根掘出,最后将它们捡净拾出。采用化学除草剂来除草时,应认清杂草的种类,按照除草剂的使用说明书来选用。除杂草和松土前要做好根系保护,切忌伤到根或造成根系裸露。

  (4)病虫害防治

  预防为主,采用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相结合的防治措施。时令花卉种植密度大,病虫害更易扩散,在日常管理中药注意观察,一旦发现枯萎现象需立即进行消杀,防止出现蔓延。农药采用符合GB/T 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规定,具体防治方法参见附录1。

  (5)补植、改植

  若出现行人踩踏、交通事故破坏等,及时清理损坏植株和已凋谢残花,并根据原栽植品种、花色、高矮等情况进行补种。补植后,并根据原植株群落保持一致,确保观赏效果。

  (6)花期控制

  需要促进提高开花时可采用控水控肥等方法进行处理,即在保证时令花卉正常需水量的情况下,适度少浇可促进花卉提早开花。花期控制阶段尽量少施氮肥,多施磷肥、钾肥,可用磷酸二氢钾兑水后进行喷洒,也可促进提早开花;需要延迟开花、延长花期时,短日照植物可在植株出圃前采用补光方式延迟开花,长日照植物可采用遮光方式推迟开花。出圃种植后,在保证不积水的情况下,可采用少量多次勤浇水的方法,保证植株政策需水量并适当延长花期。

  3.1.3 草坪管养

  (1)修剪

  修剪前清除草坪上的砖头石块和其他杂物。修剪次数取决于草坪生长速度,一般全年修剪6-12次,秋、冬季每2个月修剪1次,春、夏季每月修剪1次,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宜超过草高的1/3。修剪前草坪草应保持干爽,阴雨天、病害流行期不宜修剪。修剪前宜对刀片进行消毒,并保证刀片锋利,防止撕裂茎叶。

  (2)灌溉与排水

  幼坪浇水的原则是少量多次,一般1天喷2-3次,每次达到地表湿润即可。高温干旱季节每5d~7d早晚各浇1 次透水,湿润根部达10cm~15cm。其它季节根据栽植土壤保水性能适时浇灌,以保持土壤根部有一定的湿度为宜。

  (3)施肥

  根据肥料的形态和草坪草的需肥特性进行施肥,宜在修剪3d~5d后进行,施肥应均匀,施后及时灌水。每年4月至8月应重点施肥,必要时可进行根外追肥。生长季节草坪草色泽暗淡、发黄老叶枯死时需补充氮肥;叶片发红或呈按绿色时应补磷肥;植株节间缩短、叶脉发黄、老叶枯死时,应补钾肥。干旱季节草坪应少施氮肥,多施磷钾肥,减少修剪次数。

  (4)松土透气

  3年生以上草坪应根据生长状况适时打孔,宜在春季土壤湿度适宜时进行,可以人工采用带钉齿的木板等扎孔,大面积时采用草坪打孔机进行。一般要求50穴/m²,穴间距15cm,穴直径1.5-3.5m,穴深8cm左右。应及时清除打出的芯土、草根,并撒入营养土或沙粒。

  (5)除杂草

  应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手工拔草或锄草必须将杂草连根清除,并压平目的草。杂草过多又无法除去时,或草坪已不适应环境时,应及时更新或重建。化学除草需经小面积试验后方可大面积应用。

  (6)病虫害防治

  草坪病害大多属真菌类,如锈病、白粉病、菌核病等。可根据病害发生侵染规律采用杀菌剂预防或治疗,常用杀菌剂有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百菌清等;危害草坪的害虫有夜蛾类幼虫、粘虫、蜗虫、蝼蛄、蚂蚁等食页和食根害虫,常用的杀虫剂有杀虫双、杀灭菊酯。防治时对草坪进行低剪,然后再进行喷雾。

  (7)更新复壮和加土滚压

  早春或晚秋施肥时,草坪若出现斑秃或局部枯死,需及时进行更新复壮,将经过催芽的草籽和肥料混在一起均匀撒在草坪上,或用滚刀将草坪每隔20cm切一道缝,施入堆肥,可促生新根。对经常修剪、浇水、清理枯草层造成的缺土、根系外漏现象,要在草坪萌芽期或修剪后进行加土滚压,一般每年1次,滚压多于早春土壤解冻后进行。

  (8)防护

  设置标识牌以防止践踏草坪,及时清除草地上的纸屑、塑料袋、树叶等垃圾。

  3.1.4 攀援植物管养

  (1)牵引、修剪

  棚架上的藤木,应及时牵引,疏剪过密枝、干枯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沿街棚(篱)架和立交桥上的藤本植物,其下垂藤蔓影响行车安全的要及时修剪。匍匐于地面的藤木应视情况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观花藤木应根据开花习性适时修剪,并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条。

  (2)灌溉

  灌溉原则、灌水水质和灌溉基本方式应按本方案第3.1.1第二条执行。攀缘植物生长15天内因早晚浇一次水,尽可能保证植株的生长水分。

  (3)补植

  补植原则与方式应按本方案第3.1.1第四条执行。

  (4)施肥

  攀援植物施肥的基本方法应按本方案3.1.1第三条执行。植株生长期应勤施肥,保证植株有充足的养分。施肥前注意及时清除杂草。

  (5)病虫害防治

  在整个攀援植物生长的全过程之中都要做好病虫害的预防管理工作,要定期不定时的对植物进行检查,观察攀援植物的生长情况,防治病虫害,使攀援植物达到整体绿化的效果。

  3.1.5 水生植物管养

  (1)修剪

  水生植物生长期阶段应及时清除水面以上的枯黄部分,超出设计景观范围的植株及叶片,应及时清理。同一水池中混合栽植的,应及时去除繁殖过快的种类,保持主栽种优势。

  (2)灌溉与排水

  水生植物应根据植物种类及时灌水、排水,并保持合理水位。挺水、浮叶植物应随时调节水位,遵循由浅入深的原则。沉水植物生长水深与透明度比例应为2:1以下。漂浮植物水位宜控制在10cm以上。

  (3) 施肥

  以有机肥为基肥,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追肥以复合肥为主。叶面施肥可使用化学肥料。盆栽水生植物可在冬季拿出水面,开春前补施一次基肥,新叶长出后再移入水中。观花水生植物,每年至少追肥1次,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

  (5)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的原则与方法应按本方案3.1.1第五条执行。应选用对水生生物和水质影响小的药剂,水源保护区内严禁使用农药。

  (6)控制水体污染源

  及时检查水体污染情况,如发现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口,应及时处理,进行截污,减轻水体污染程度。

  3.1.6 竹类

  (1)修剪

  应按照去老留幼、去弱留强、去小留大的原则,根据生长状况和景观要求,于晚秋或冬季进行合理间伐或间移。笋期阶段应及时去除弱笋和超出景观范围的植株。衰弱、已死亡和已开花的竹蔸应及时挖除,挖除后的空隙应及时用富含有机质的熟土填充。应及时清除枯死竹杆和枝条,砍除病竹和倒伏竹。

  (2)灌溉与排水

  新植竹2年内应及时浇水、排涝,浇灌时应浇足浇透。成林竹应浇足返青水、催笋水、拔节水和孕笋水。雨后应及时排涝,过于干旱时应适当喷水。

  (3)施肥

  新植竹宜每年于3月上中旬、6月上旬各追肥一次,11月中下旬施基肥一次。成竹林宜在每年的4~6月份施肥1~2次,肥料以有机肥为主。施肥方式、方法应按本方案3.1.1第三条执行。

  3.2 特殊性管养措施

  3.2.1 古树名木管养

  (1)整形修剪

  及时修剪植株上的枯枝、断枝、劈裂枝、病虫枝和内膛枝等,对能体现古树名木自然风貌且无安全隐患的枯枝应予以保留,但应进行防腐固化和加固处理。整形修剪宜避开伤流期,在秋冬季的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宜在抽芽前进行。有纪念意义或特殊观赏价值的枯死古树名木,应采取防腐固化、支撑加固等措施予以保留,并根据造景要求进行合理整形。

  (2)灌溉与排水

  根据各树种对水分的需求,科学制定每株树的浇水方案。干旱季节,浇水面积不应小于树冠投影面积,浇水要浇足浇透,浇水深度应在60cm以上。不得使用未通过对古树无毒害检验的再生水。古树名木保护区域内应确保土壤排水透气良好。由于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积水时,应设置排水沟或排水井。一般沟宽要求30cm-50cm,沟深在80cm-180cm。设置方案须由专家组论证确认。

  (3)施肥

  应根据树木实际生长环境和生长状况采用不同的施肥方案,保持土壤养分平衡。以有机肥为主,无机肥为辅,有机肥必须充分腐熟,有条件时可施用生物肥料。一级古树名木每年进行一次叶片营养测定,二级古树名木及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两年一次,依据测定结果科学制定施肥方案。土壤施肥每年进行2-3次,生长较差的古树名木,可适当增加施肥次数,或结合找根法开沟施肥,宜在早春或秋后进行。

  (4)松土、换土

  每年至少进行1次松土,松土时采取措施避免伤及根系。土壤条件差的古树名木,应进行换土处理,在树冠投影范围内,换土深度不少于1m,每次换土面积不大于树冠投影面的三分之一。施工过程中及时将暴露出来的根用浸湿的草袋子覆盖,将原来的旧土与沙土、腐叶土、锯末、少量化肥和生根剂混合均匀后填埋其上。

  (5)病虫害防治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加强预测预报,适时防治。病虫害防治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应按本方案3.1.1第五条执行。

  (6)防护

  台风多发季节,应根据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设置临时或永久性的支护结构,提高古树名木抵御强风的能力。在强风中发生折断和倒伏的古树名木要及时修剪和扶正,并使用波尔多液等伤口处理剂进行创面处理;在多雷地区,针对树体高达的古树,宜设置避雷装置,保护古树不受雷击。

  3.2.2 防护绿地管养

  (1)修剪

  在暴风、尘风暴多的地区,一般窄林带不进行修剪。在大风较少的林带,为保持其适度的通风结构,必要时可适度修剪。紧密结构林带除了以防沙、固沙为目的的不能修剪外,以防风护田为目的的应通过修剪使其形成梳透结构或适度通风结构。修剪方法应按本方案3.1.1第一条执行。

  (2)灌溉

  春季定植后,应即灌水1次,半月内再灌水1次,以后每隔15-30天灌水1次。第2-3年要继续灌溉5-6次。树木成林后,每年需要灌溉3-4次。在土质黏重地带,应适当增加灌溉次数;在地下水位高的地带,可以减少灌水次数。

  (3)施肥

  施肥的基本方法应按本方案3.1.1第三条执行

  (4)病虫害防治

  防护林的树木较为密集,已形成了循环式的生态环境,为了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应尽量降低化学药品的使用次数。多使用物理治理的方法,保护和利用害虫的天敌。也可在林间布设黄板和灭虫灯,通过气味和灯光来吸引害虫。

  (5)除草松土

  植株定植3年内应对幼林进行除草松土,第1年应保证3次,第2年保证2次,第3年可视情况做1-2次。在沙质土地带,应对幼树培土,第1-2年不要全面除草松土,只沿树行带状除草松土,只行间保留一条草带,行林带两侧灌木成长起来,起到固沙作用后,再全面除草松土。

  (6)补植

  补植原则与方式应按本方案第3.1.1第四条执行。

  (7)间作

  在农田林带实行林粮、林油(料)、林肥(绿肥)、林菜、林药间作,以耕代抚。但不宜间种高杆、密茬谷类和藤本作物。农作物应距幼树50cm以上。间伐后的疏透度不能大于0.4.间伐后的郁闭度不能低于0.7。

  3.2.4 风景林地管养

  (1)修剪

  剪去干枯枝、病虫枝、下垂枝及影响景观造型的干扰枝等。修剪宜在冬末春初进行,对于修剪时会留出大量伤流液的树种宜在生长旺季进行。修剪时,剪、锯口应平滑,留芽方位正确,切口应在切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进行保护处理。

  (2)灌溉与排水

  新栽种的植株应浇透定根水,有条件的浇水养护1个月以上。基本原则与方式应按本方案第3.1.1第二条执行。

  (3)施肥

  施肥基本原则与方式应按本方案第3.1.1第三条执行。

  (4)病虫害防治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利用职务群落因素间的消长与制约关系,综合考虑风景区内环境、人为因素影响,采取冠冕调节,全程防治。防治的基本方式应按本方案第3.1.1第五条执行。

  (5)中耕除草

  中耕除草基本原则与方式应按本方案第3.1.1第六条执行。

  (6)森林防火

  遵循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健全防火组织体系,制定科学扑火预案,配备护林防火巡查人员,加强风景林区防火宣传和火情火险监控,在进入重点防火期前,按规范设置防火隔离带,增强巡查力度。

  3.2.绿地管理

  3.2.1附属设施管理

  (1)绿地中的建筑及构筑物

  应保持建筑及构筑物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室内陈设应合理,并保持清洁、完好;保持厕所地面干燥,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并进行定期消毒;消除结构、装修和设施的安全隐患。

  (2)道路和铺装广场

  应保持铺装面、侧石、台阶、斜坡的平整,无积水;铺装面清洁、防滑,无障碍设施完好,损坏部分应及时修补,消除安全隐患。

  (3)假山、叠石

  假山、叠石应保证完整、稳固、安全。不适于攀爬的叠石应配备醒目提示标志和防护设备。假山四周及石缝不得有影响安全和景观的杂草、杂物。

  (4)给水、排水设施

  给排水设施应保持管道畅通,无污染。外露的窨井、进水口、给水口、喷灌等设施应随时保持清洁、完整无损,寒冷地区冬季应采取防冻裂保护措施。防汛、消防等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

  (5)输配电、照明

  应定期检测输配电、照明设备,保持常年运转正常。照明设施应保持清洁、有足够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各类管线设施应保持完整、安全;太阳能设施应确保完整无损,运行正常。应确保安全警示标志位于明显位置。

  (6)园凳、园椅

  应保持园凳、圆椅的外观整洁美观,坐靠舒适、稳固,无损坏。维修与油漆未干时,应有明显标志。

  (7)垃圾桶、牌示

  垃圾桶外观应保持整洁完整,无污垢陈渍;箱内无沉积垃圾,无异味、无蚊蝇孳生。确保牌示的外观整洁,构件完整,指示清晰明显。对破损的牌示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8)雨水收集设施

  雨水收集设施应确保雨水收集设施的外观整洁,设施通畅、完整无损,运行正常。

  (9)广播及监控设施

  应确保广播及监控设施的外观整洁,设施完整无损,运行正常。

  3.3 景观水体管理

  应保持景观水体的水面清洁,水位正常,确保驳岸、池壁安全稳固,无缺损,整洁美观。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体上的垃圾、漂浮物、污染物等进行全面清理。在水系周边合理位置设立警示、温馨提示等标志,减少人为破坏。控制污染,减少水系周边树木植被使用肥料和农药的数量,杜绝生活污水和垃圾进入水系。

  3.4 安全保护

  3.5.1 绿地应按需配备安保人员,负责绿地治安巡视、抢险救灾、维护绿地的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发现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告并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3.4.2 随时对绿地内植物、附属设施、绿地卫生等进行专项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排除安全隐患。

  3.4.3 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暴风雨、暴雪等来临前,做好物资、人力、设备等方面的准备,检查树木绑扎、立桩情况,设置支撑,保持稳固。大雪大风后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并处理。

  3.4.4 高温暑热、低温寒冷等极端天气,应对植物、附属设施等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及时检查防护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补救。

  3.5档案管理

  3.5.1 乡村绿地管理单位应制定年度、月度管理计划,并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每年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

  3.5.2 技术档案包括绿地建设历史基本情况,包括绿地面积,植物种类、规格、数量,土壤主要理化性状,绿地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绿地养护过程的动态情况,包括有害生物现状,植物生长状况评价,设施种类、数量及状况等;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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