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2023〕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统筹做好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强化主动招商、科学招商、精准招商,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化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科学谋划,坚持创新引领,坚持招大引强,以招商引资为抓手,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拓展招才引智,全面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福建作为、谱写福建篇章。
(二)主要目标
——引资规模实现新增长。坚持统筹内外资一体化招商,准确把握产业招商方向,始终把壮大实体经济,增强市场活力,提升全省综合竞争力作为主攻目标。2023—2025年,省级重大招商活动集中签约项目总数超过300个,总投资超过8000亿元。全省新签合同外资项目8000个,合同外资金额超过3000亿元。三年力争全省新增市场主体200万户。
——招大引强实现新突破。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以及重点产业领域,着力“铸链、赋能、拓维”,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加快未来产业布局。2023—2025年,全省引进10亿元以上项目150个,50亿元以上项目30个,100亿元以上项目10个。力争到2025年,全省累计引进世界500强项目240个,一批标志性、引领性项目落户福建,大项目对经济增长的带动效应进一步显现。
——产业发展实现新提升。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的要求,加大招引产业关联性强、集聚性显著的投资项目,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力争到2025年实现电子信息和数字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等4个万亿主导产业由“数控一代”向“智能一代”跃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形成一批产值超千亿的重点产业集群。全省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发展更加绿色低碳。
——招商氛围实现新气象。全省招商引资统筹协调能力不断提升,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各部门招商配合更加默契,行动更加有力,社会各界、全省各地尊商、重商、亲商、安商氛围更加浓厚。
二、强化招商引资统筹协调
(一)强化招商统筹。充分发挥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着力完善部门协调、省市联动招商新机制。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商办)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等单位建立省级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机制,落实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各地加强对内外资一体化招商、产业招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招商引资统筹能力。畅通省市县(区)各层级的招商信息网络,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精简高效的招商工作体系,促进招商政策、活动、平台、资源、信息协同优化。
(责任单位:省招商办,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强化属地责任。各地要不折不扣扛起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把招商引资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谋划招商引资工作,主动带队招商,参与重点项目对接洽谈。强化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实际问题。各地要进一步优化用地、用林、用海、用电等要素保障,有效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要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坚决不招引落后产能和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的项目。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强化部门协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履行“管行业管产业也管招商”的职责,共同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抓紧形成省招商办牵头抓总,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投资项目招引的分工合作格局。各部门要加强招商信息、招商项目、招商资源互联互通,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主动研究、制定、出台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招商引资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省招商办,省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推进主动科学精准招商
(一)推进产业链招商。进一步明确方向、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千亿产业链图谱,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推行产业链招商“链长制”,一条产业链一个部门负责。各牵头单位要聚焦产业链缺失和关键环节,策划生成一批补链强链延链项目,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库,压实产业链发展责任。
(责任单位: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推进重点项目招商。紧盯制造业提升、战略性产业发展前沿,集中力量招大商、招好商。根据重点产业链图谱,瞄准目标区域目标企业,建立重点目标企业库,紧盯关键节点、骨干企业,推进精准招商。对重点盯引项目,协同各级建立“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攻坚机制,专班运作,力保项目签约落地。
(责任单位: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推进活动平台招商。全力打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民企产业项目洽谈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等品牌化招商活动平台,加快形成汇聚全球优质企业、优质项目、优质产业、优质资源的“金字招牌”。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国内重大展会,主动开展高端对接洽谈。积极谋划境内境外重大招商活动,推介招商项目,宣传引资政策。
(责任单位: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推进多元渠道招商。发挥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福建商会组织、福建企业在外分支机构作用,采用“短期高频”小分队上门招商方式,密切对接北京、上海、深圳等重点城市,以及环渤海、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目标客商,织密国内招商网络。发挥我省港澳台侨资源优势,紧密联系各驻境外机构、侨商会、闽籍社团,以情引商、以侨引商、以商引商,构建畅通的国际招商网络,大力推动闽商回归工程。
(责任单位: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推进创新方式招商。推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有机融合,加强与国家级实验室、高水平创新平台对接合作,注重引进科技领军人物,以人才引进带动科研、资本、产业发展。鼓励民营、外资企业来闽创办创新型企业和服务机构,主持或参与我省科技计划项目,享受省内企业同等待遇。积极探寻全球招商合作伙伴,聘请一批国际企业家、行业优秀人才、国际投资顾问,开展委托招商。用好知名高校校友资源,拓展校友招商。借助大数据技术精准匹配招商项目,提高数字化招商水平。推广5G、AR、VR技术在“云上投洽会”、福建投资促进网等网上招商平台应用,提升云展示、云推介、云洽谈效果。
(责任单位: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推进专业队伍招商。支持各地加强招商人员培训,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原则,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熟悉产业政策、懂得谈判技巧的专业化招商队伍。坚持在招商一线工作中锻炼人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探索成立公司化专业招商机构,实行绩效薪酬挂钩和灵活聘用制度,吸引高端人才。
(责任单位: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推进载体园区招商。发挥自贸试验区、综合实验区、国家级新区等对外开放排头兵优势,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增强对各类资本吸引力。推动各类开发区加快“腾笼换鸟”,盘活存量引进增量,扶持做大特色产业和“链主”企业。鼓励开展异地园区招商、飞地园区招商等多种形式招商。支持各类开发区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创新网络,大力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中印尼、中菲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推进双方产业深度对接。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八)推进优质服务招商。打造高效、诚信、法治政府,真正用心服务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项目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依法依规制定招商引资政策,保持政策相对连续稳定,及时兑现落实政策内容。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完善投诉解决机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让投资者放心,让落地者安心。
(责任单位: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健全高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对重点产业项目招引中的困难和问题实行省市分级协调、分级推进。重点项目实行专班制,由属地领导、招商部门、产业部门、行业专家组成专班,统筹调度各类资源,开展对接洽谈、评估决策和项目推进。需省里协调的重点项目问题报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省招商办,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建立招商信息统计通报机制。各地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招商项目招引情况等信息按月报省招商办汇总统计。省招商办建立招商信息统计通报制度,定期发布招商引资工作动态,评选典型案例和最佳实践,按季度对各设区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等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建立招商成效考核机制。省招商办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成效考核,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多维度反映招商引资实绩。有关考核结果抄送省效能办作为部门和地方年度绩效考评依据。
(责任单位:省招商办,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效能办)
五、完善提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谋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各工作部门要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提炼、宣传报道、复制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工作推进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反馈,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要素保障。纳入省重点产业项目库的项目,各地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用地、用林、用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等要素,实行全链条全周期全天候服务。发挥产业基金招商引导作用,对经科学评估的项目,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可通过参股参投方式提供支持。积极引导银行、创投、保险基金等参与设立各类专项产业基金,共同推动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金融监管局、国资委,省税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加强工作督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招商引资情况的督促指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比学赶超”的招商氛围。鼓励各地各部门制定招商引资正向激励办法,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单位、商协会、个人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省招商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