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 > 体制改革

省直有关部门也有对改革试验的支持事项,具体是哪些方面的支持?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 : 2022-02-24 10:36

  省直有关部门共对改革试验中的25个事项给予大力支持。具体有:(1)从财政部代理发行的福建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专项用于支持加快推进中心镇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2)适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和修编试点,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确保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需要。(3)对莆田市城乡一体化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按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年度用地指标由省级统筹安排。(4)对保留原有地貌景观、生态保护用地且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项目用地,办理土地征收,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在旧村庄改造过程中,符合规划的原集体建设用地,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开发或以出租、转让、作价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用于除商品住宅外的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6)复垦为耕地的,新增的耕地可作为增减挂钩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有偿转让。(7)鼓励引导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市交易,对自愿放弃土地经营承包权的农户,由村集体给予一次性补偿。(8)对农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 (9)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各乡镇可享受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用地政策。(10)建设用地复垦的新增耕地,纳入增减挂钩指标使用。(11)按照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实施建新地块和拆旧地块组成项目区的审批办法,使用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12)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各级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13)积极推进撤乡并镇、撤镇设街和村改居。(14)调整现行户口迁移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稳定就业收入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除对迁往荔城区、城厢区街道建制范围内的户口,在现行户口政策下再适当放宽外,其他地区实行自由落户政策。(15)推进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并轨统一,探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长缴多得”激励机制。(16)推进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并轨统一,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保障待遇水平。(17)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之间的转移和接续机制,并积极进行试点。(18)支持莆田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开展农村河道整治试点。(19)推动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20)组建村镇银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1)建立省级医院对口帮扶莆田市各医疗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22)支持莆田市设立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成果转化资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23)支持莆田市申报批准一类口岸水域扩大开放范围,争取将莆田港区整体纳入对外开放港口。在湄洲湾北岸建设莆田口岸联检机构建设。(24)筹集省级财政配套建设资金,支持莆田市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25)省财政厅负责牵头研究扶持石门澳临港产业园和兴化湾南岸区域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