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 > 体制改革

福建事业单位为什么与公务员一样享受车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 : 2022-02-14 09:20

  一、关于公务交通补贴相关政策的说明

  公车改革实行“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实施改革。按照中央车改政策,党政机关采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方式保障行政区域内的公务出行,除公车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的用车情形外,行政区域内的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事业单位主要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方式保障行政区域内的公务出行。我省按照中央要求分级分类推进车改工作,落实各项车改政策。

  二、关于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出行保障

  省车改办和相关部门十分重视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出行保障,出台一系列措施保障事业人员公务出行。

  一是省财政厅出台了规范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事项的规定,明确出租车票据、网约车票据、城市轨道交通票据等都可以作为事业编制人员交通费用报销票据。

  二是要求各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使用细则,保障各类符合条件的公务出行需要。事业编制人员在符合车辆使用范围条件下,可以使用公务车辆保障公务出行。

  三是省车改办印发乡镇基层用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乡(镇)按距离远近,制定公务交通费标准,因地制宜解决好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对事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在镇域范围内的公务出行按次予以补贴。针对行政区域范围之外的紧急公务、公共交通不便等情况下的公务出行,在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和限定费用标准、确保公开透明的条件下,可采取按距离远近按次包干交通费的办法予以保障和解决。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