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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 : 2022-05-10 14:56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能评办法》出台后,我委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并实施《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实施意见》(闽发改投资【2011】1305号),对我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的节能评估及审查工作做了细化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及省里有关规定,将节能评估及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环节加以落实。同时由于节能评估和审查是投资项目审批的一项新的要求,两年来,省发展改革委通过网站宣传、编印服务手册、开办培训班等方式,帮助基层发改部门、项目业主单位了解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并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主动协助项目单位做好节能评估和审查,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把这方面工作做好。社会各界,特别是项目单位对这方面工作还有疑问,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力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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