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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窑炉进行技改的项目需要做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书吗?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 : 2022-06-29 10:49

  问: 我公司是建筑陶瓷生产企业,现拟对原有的窑炉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前年使用天然气每年约1000万立方米,改造后预计年使用天然气消耗量为800万立方米左右,和原来相比具有节能效果,想咨询一下,是否对窑炉进行技改的项目需要做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书吗?还是只要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就可以?

  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闽政办[2009]2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实施意见》(闽发改投资〔2011〕1305号)相关规定,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都应开展节能评估审查,其中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能源消费量是指整个项目的消费量,不是与项目实施后节省或增加的消费量。因此,你司项目应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并报当地发改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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