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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分别进行招标,是否存在肢解项目发包行为?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 : 2022-07-18 08:40

  1.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划分标段或标包,划分标段或标包时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的合同管理能力、适应不同资格能力的投标人以及满足分阶段实施要求等因素,避免利用划分标段或标包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规避招标,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无法判断招标人是否存在肢解项目发包的行为;2.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根据您的表述无法准确判断电梯、智能化、空调等项目是否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如果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也因项目的资金来源、实施的不同阶段等原因,采取不同的采购方案,但无论如何必须适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符合“三公”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外,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五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具体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由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若您所反映的相关项目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建议您向该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咨询。若属于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请您向财政部门(内设机构一般为采购办)反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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