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2-00358
  • 文号:闽发改网审农业〔2022〕17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10-25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2-10-26 16:44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呈报“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2022〕2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105-350000-04-01-385883)已被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国家《“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项目的建设,对于加快推进山美灌区现代化改造,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灌区供水能力,保障地区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丰泽区、鲤城区和台商投资区。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造渠道12条,总长度35.66km;新建水闸1座,改造水闸4座;新建液压坝及水轮泵站1座;新建泵站2座,改造泵站2座;改造排水工程长12.46km;灌溉试验站现代化提升改造,山美灌区配套信息自动化工程及配套用水计量设施等。

  本项目恢复灌溉面积5.4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7.56万亩,山美灌区灌溉面积将从37.84万亩增加至43.3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0提高至0.55。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989.2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9115.25万元,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299.7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202.8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371.4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补助外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泉州市人民政府审查并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泉州市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呈报“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2022〕2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105-350000-04-01-385883)已被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国家《“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项目的建设,对于加快推进山美灌区现代化改造,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灌区供水能力,保障地区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丰泽区、鲤城区和台商投资区。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造渠道12条,总长度35.66km;新建水闸1座,改造水闸4座;新建液压坝及水轮泵站1座;新建泵站2座,改造泵站2座;改造排水工程长12.46km;灌溉试验站现代化提升改造,山美灌区配套信息自动化工程及配套用水计量设施等。

  本项目恢复灌溉面积5.4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7.56万亩,山美灌区灌溉面积将从37.84万亩增加至43.3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0提高至0.55。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989.2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9115.25万元,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299.7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202.8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371.4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补助外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泉州市人民政府审查并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泉州市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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