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3-00023
- 文号:闽发改重综〔2023〕3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01-2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管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确定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1580个,总投资4.09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480亿元。
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狠抓项目建设,强化服务保障,加强项目储备,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集中协调和日常跟踪协调相结合,用好“月协调”“季督查”项目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统筹推进,对标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举措,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态环保同步推进;部门联动保障要素,落实省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和建材、火工油品、物资供应等需求;紧紧围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项目,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1580个)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管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确定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1580个,总投资4.09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480亿元。
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狠抓项目建设,强化服务保障,加强项目储备,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集中协调和日常跟踪协调相结合,用好“月协调”“季督查”项目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统筹推进,对标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举措,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态环保同步推进;部门联动保障要素,落实省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和建材、火工油品、物资供应等需求;紧紧围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项目,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1580个)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