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6-00123
- 文号:闽发改网审外经函〔2026〕6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6-05-12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华益机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通用机化油器制造厂305万美元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华益机电有限公司、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益机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通用机化油器制造厂305万美元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我委于2026年4月7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6〕32号)对华益机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通用机化油器制造厂305万美元项目(项目编码:2604-350000-04-01-115331)备案。经研究,现就华益机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通用机化油器制造厂305万美元项目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同意:
(1)“项目名称”由“华益机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通用机化油器制造厂305万美元项目”变更为“华益机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通用机化油器制造厂305.3万美元项目”;
(2)“项目总投资”由“305万美元”变更为“305.3万美元”;
(3)“中方投资额”中的按美元计价的金额和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由“305万美元”变更为“305.3万美元”;
(4)“中方投资额构成”由“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1.95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301.95万美元),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5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3.05万美元)”变更为“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2.247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302.247万美元),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53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3.053万美元)”;
(5)“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中的“4.增资后投资总额:571.9万美元,其中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566.18万美元,占比99%;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5.72万美元,占比1%;5.增资金额:305万美元,其中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1.95万美元,占比99%;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5万美元,占比1%;6.本次增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969.15万美元,2024年已备案55.4万美元用于支付首笔土地款,2025年已备案211.5用于支付剩余土地款。本次备案305万美元用于支付厂房建设费用”变更为“4.增资后投资总额:572.2万美元,其中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566.477万美元,占比99%;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5.723万美元,占比1%;5.增资金额:305.3万美元,其中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2.247万美元,占比99%;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53万美元,占比1%;6.本次增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969.15万美元,2024年已备案55.4万美元用于支付首笔土地款,2025年已备案211.5用于支付剩余土地款。本次备案305.3万美元用于支付厂房建设费用”。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6〕32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华益机电有限公司、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益机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通用机化油器制造厂305万美元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我委于2026年4月7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6〕32号)对华益机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通用机化油器制造厂305万美元项目(项目编码:2604-350000-04-01-115331)备案。经研究,现就华益机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通用机化油器制造厂305万美元项目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同意:
(1)“项目名称”由“华益机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通用机化油器制造厂305万美元项目”变更为“华益机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通用机化油器制造厂305.3万美元项目”;
(2)“项目总投资”由“305万美元”变更为“305.3万美元”;
(3)“中方投资额”中的按美元计价的金额和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由“305万美元”变更为“305.3万美元”;
(4)“中方投资额构成”由“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1.95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301.95万美元),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5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3.05万美元)”变更为“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2.247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302.247万美元),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53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3.053万美元)”;
(5)“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中的“4.增资后投资总额:571.9万美元,其中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566.18万美元,占比99%;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5.72万美元,占比1%;5.增资金额:305万美元,其中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1.95万美元,占比99%;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5万美元,占比1%;6.本次增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969.15万美元,2024年已备案55.4万美元用于支付首笔土地款,2025年已备案211.5用于支付剩余土地款。本次备案305万美元用于支付厂房建设费用”变更为“4.增资后投资总额:572.2万美元,其中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566.477万美元,占比99%;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5.723万美元,占比1%;5.增资金额:305.3万美元,其中华益机电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2.247万美元,占比99%;福建省太乙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投入货币3.053万美元,占比1%;6.本次增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969.15万美元,2024年已备案55.4万美元用于支付首笔土地款,2025年已备案211.5用于支付剩余土地款。本次备案305.3万美元用于支付厂房建设费用”。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闽发改外经备〔2026〕32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