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2-00423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2〕20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12-2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2-12-27 15:30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复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交能〔2022〕2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完善宁德市境内普通国道网络布局,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应急和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项目编码:2201-350000-04-01-649706)。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鼎市。
三、项目单位: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于福鼎市店下镇磨石山,顺接在建国道G228线福鼎市白琳镇小白岩至店下镇段,路线沿店下镇规划道路线位布设至店下镇纬五路,后沿现状道路走廊带,途经溪美村、大白鹭、王谷村、敏灶村、川石村、后澳村、交椅坪村、大筼筜村、小筼筜村、日澳村,终点太姥山镇屯头村,顺接国道G228线福鼎市太姥山镇至硖门乡蔡家山段。线路全长约28.3公里。
项目起点店下镇磨石村至溪美村段(约3.3公里)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0米。溪美村至项目终点太姥山镇屯头村(约25公里)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相关路段同步配套建设滨海风景道。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8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2.49亿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福鼎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纳入福鼎市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鼎市人民政府出具《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鼎政函〔2022〕85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构筑物规模,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造价。
(二)做好与区域规划和沿线路网的衔接,优化交叉口设置方案。
(三)根据《福建省国道G228线滨海风景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本项目风景道专项实施方案。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复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交能〔2022〕2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完善宁德市境内普通国道网络布局,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应急和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项目编码:2201-350000-04-01-649706)。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鼎市。
三、项目单位: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于福鼎市店下镇磨石山,顺接在建国道G228线福鼎市白琳镇小白岩至店下镇段,路线沿店下镇规划道路线位布设至店下镇纬五路,后沿现状道路走廊带,途经溪美村、大白鹭、王谷村、敏灶村、川石村、后澳村、交椅坪村、大筼筜村、小筼筜村、日澳村,终点太姥山镇屯头村,顺接国道G228线福鼎市太姥山镇至硖门乡蔡家山段。线路全长约28.3公里。
项目起点店下镇磨石村至溪美村段(约3.3公里)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0米。溪美村至项目终点太姥山镇屯头村(约25公里)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相关路段同步配套建设滨海风景道。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8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2.49亿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福鼎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纳入福鼎市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鼎市人民政府出具《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鼎政函〔2022〕85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构筑物规模,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造价。
(二)做好与区域规划和沿线路网的衔接,优化交叉口设置方案。
(三)根据《福建省国道G228线滨海风景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本项目风景道专项实施方案。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