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4-00393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4〕18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11-2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11-29 10:14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交通〔2024〕27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是《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第三横”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的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布局、缓解福州主城区南向通道交通压力、提升福州都市圈互联互通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国防交通和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项目编码:2310-350000-04-01-622041)。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福清市、闽侯县。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由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和南通支线组成。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起于闽侯县南通镇南通互通,经闽侯县青口镇、福清市音西街道、阳下街道,终点设北亭枢纽衔接长福高速公路;南通支线起于闽侯县南通互通,经闽侯县南通镇文山枢纽,终于仓山区三环快速路天水枢纽。项目全长35.3公里,其中: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项目26.8公里;南通支线项目8.5公里。全线设置天水、文山、南通、西台戊辰复合式、东台、音西、阳下、北亭8处互通式立交;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南通支线设置文山洲特大桥跨乌龙江。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段和南通支线南通互通至文山枢纽段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南通支线文山枢纽至天水枢纽段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5米。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文山洲特大桥通航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文山洲特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闽交港航审〔2023〕20号)执行,采用单孔双向通航,通航净高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不小于10米,通航孔净宽不小于193米。

  五、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4.8亿元(静态投资约145.1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89.1亿元,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项目资本金按50.81亿元(总投资32.82%)设置,具体出资比例为福州市16.62亿元、福清市8.46亿元、闽侯县25.73亿元,由属地安排财政性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投资由福州市、福清市、闽侯县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等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分别出具《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仓政函〔2023〕417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的函》(融政函〔2023〕194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侯政函〔2023〕178号),均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航道、水利、林业、应急、高速公路、铁路、部队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通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和水文地质勘察,深化文山洲特大桥桥型、桥跨布置,结构设计和施工方案比选,做好桥梁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等研究,开展桥梁抗风研究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好相关限高措施。

  (三)深化沿线特长隧道的设计及施工方案,开展抗震、通风、防灾救援等专题研究,降低工程建设和运营风险。

  (四)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互通立交及接线方案,控制互通规模。

  (五)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六)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深化涉铁路段设计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减少对铁路正常运营的影响。

  (七)深化天水枢纽与规划主干道、三环快速等城市路网的衔接方案,充分预留衔接条件,实现本项目与福州城市路网的高效衔接,确保交通组织有序、通行顺畅。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福州市、福清市、闽侯县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交通〔2024〕27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是《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第三横”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的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布局、缓解福州主城区南向通道交通压力、提升福州都市圈互联互通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国防交通和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项目编码:2310-350000-04-01-622041)。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福清市、闽侯县。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由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和南通支线组成。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起于闽侯县南通镇南通互通,经闽侯县青口镇、福清市音西街道、阳下街道,终点设北亭枢纽衔接长福高速公路;南通支线起于闽侯县南通互通,经闽侯县南通镇文山枢纽,终于仓山区三环快速路天水枢纽。项目全长35.3公里,其中: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项目26.8公里;南通支线项目8.5公里。全线设置天水、文山、南通、西台戊辰复合式、东台、音西、阳下、北亭8处互通式立交;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南通支线设置文山洲特大桥跨乌龙江。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段和南通支线南通互通至文山枢纽段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南通支线文山枢纽至天水枢纽段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5米。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文山洲特大桥通航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文山洲特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闽交港航审〔2023〕20号)执行,采用单孔双向通航,通航净高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不小于10米,通航孔净宽不小于193米。

  五、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4.8亿元(静态投资约145.1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89.1亿元,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项目资本金按50.81亿元(总投资32.82%)设置,具体出资比例为福州市16.62亿元、福清市8.46亿元、闽侯县25.73亿元,由属地安排财政性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投资由福州市、福清市、闽侯县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等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分别出具《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仓政函〔2023〕417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的函》(融政函〔2023〕194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侯政函〔2023〕178号),均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航道、水利、林业、应急、高速公路、铁路、部队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通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和水文地质勘察,深化文山洲特大桥桥型、桥跨布置,结构设计和施工方案比选,做好桥梁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等研究,开展桥梁抗风研究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好相关限高措施。

  (三)深化沿线特长隧道的设计及施工方案,开展抗震、通风、防灾救援等专题研究,降低工程建设和运营风险。

  (四)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互通立交及接线方案,控制互通规模。

  (五)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六)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深化涉铁路段设计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减少对铁路正常运营的影响。

  (七)深化天水枢纽与规划主干道、三环快速等城市路网的衔接方案,充分预留衔接条件,实现本项目与福州城市路网的高效衔接,确保交通组织有序、通行顺畅。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福州市、福清市、闽侯县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