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4-00409
- 文号:闽发改网审农业〔2024〕18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12-0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流域防洪提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流域防洪提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闽江流域防洪提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农业〔2024〕2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江流域防洪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编码:2411-350000-04-01-572148),已列入《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闽江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构建完善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保障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坂面镇、台溪乡、溪尾乡、洋中镇和西滨镇;大田县均溪镇、石牌镇、太华镇、建设镇、广平镇、文江镇、梅山镇、奇韬镇、谢洋乡;将乐县古镛镇、水南镇、南口镇;光泽县杭川镇、鸾凤乡、司前乡、李坊乡。
三、项目单位: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田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乐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光泽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工程任务为防洪,兼顾排涝。通过新建防洪堤、护岸、穿堤(岸)排水管等,提高和完善沿线城镇防洪排涝体系,保障防洪排涝安全。闽江流域防洪提升工程(一期)由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段)、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大田段工程、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和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二期)组成,建设堤防、护岸总长53.527公里。其中:
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段):新建堤(岸)总长11.153公里,其中防洪堤长8.983公里,护岸长2.170公里;新建排水箱涵7座、穿堤涵管39处。
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大田段工程:新建堤(岸)总长24.535公里,其中防洪堤长18.200公里,护岸长6.335公里;新建排水箱涵6座、穿堤涵管35处。
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新建堤(岸)总长9.287公里,其中新建防洪堤4.578公里,新建护岸4.709公里;新建排涝涵闸1座,排涝(排水)箱涵1座、排涝(排水)涵管10处,升级改造水文站1座。
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二期):建设堤(岸)总长8.552公里,其中建设防洪堤7段,总长7.001公里(其中新建防洪堤6.701公里;旧堤加高0.3公里),新建护岸2段,总长1.551公里;新建穿堤箱涵2座、排水管37处,拆除壅水坝1处。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894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不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尤溪县、大田县、将乐县、光泽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尤溪县、大田县、将乐县、光泽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为加快项目工程建设,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段)由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大田段工程由大田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由将乐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二期)由光泽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闽江流域防洪提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农业〔2024〕2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江流域防洪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编码:2411-350000-04-01-572148),已列入《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闽江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构建完善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保障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坂面镇、台溪乡、溪尾乡、洋中镇和西滨镇;大田县均溪镇、石牌镇、太华镇、建设镇、广平镇、文江镇、梅山镇、奇韬镇、谢洋乡;将乐县古镛镇、水南镇、南口镇;光泽县杭川镇、鸾凤乡、司前乡、李坊乡。
三、项目单位: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田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乐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光泽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工程任务为防洪,兼顾排涝。通过新建防洪堤、护岸、穿堤(岸)排水管等,提高和完善沿线城镇防洪排涝体系,保障防洪排涝安全。闽江流域防洪提升工程(一期)由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段)、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大田段工程、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和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二期)组成,建设堤防、护岸总长53.527公里。其中:
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段):新建堤(岸)总长11.153公里,其中防洪堤长8.983公里,护岸长2.170公里;新建排水箱涵7座、穿堤涵管39处。
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大田段工程:新建堤(岸)总长24.535公里,其中防洪堤长18.200公里,护岸长6.335公里;新建排水箱涵6座、穿堤涵管35处。
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新建堤(岸)总长9.287公里,其中新建防洪堤4.578公里,新建护岸4.709公里;新建排涝涵闸1座,排涝(排水)箱涵1座、排涝(排水)涵管10处,升级改造水文站1座。
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二期):建设堤(岸)总长8.552公里,其中建设防洪堤7段,总长7.001公里(其中新建防洪堤6.701公里;旧堤加高0.3公里),新建护岸2段,总长1.551公里;新建穿堤箱涵2座、排水管37处,拆除壅水坝1处。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894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不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尤溪县、大田县、将乐县、光泽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尤溪县、大田县、将乐县、光泽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为加快项目工程建设,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段)由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大田段工程由大田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由将乐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二期)由光泽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