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6-00179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函〔2026〕8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6-06-22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扩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商请审批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扩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闽交规函〔2026〕120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扩容工程列入国家《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长三角—粤港澳主轴的高速公路通道能力和效率,缓解沈海高速福鼎至霞浦段交通压力,促进闽东北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增强沿海通道的系统韧性和应急保障能力。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扩容工程(项目编码:2510-350000-04-01-539787)。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宁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宁德福鼎市、霞浦县。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路线起于福鼎市店下镇洋中村,通过改造洋中枢纽互通与G15沈海高速分水关至洋中段顺接,并与G1523甬莞高速衔接,起点至太阳头村采用新线扩建,太阳头村至终点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福鼎市太姥山镇、硖门镇和霞浦县的牙城镇,终于三沙镇陇头村,顺接G15沈海高速霞浦至蕉城段。
项目全长约40.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太阳头段另辟新线建设约6.3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太阳头至三沙段沿既有老路改扩建约34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既有隧道利用段采用原标准),双向八车道。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82.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61.8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拟通过申请中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按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实施。项目为既有路改扩建项目,既有路为省级全资路段,本项目拟由省级全额出资建设。
七、其他要求:请严格按照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商请审批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扩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闽交规函〔2026〕120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扩容工程列入国家《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长三角—粤港澳主轴的高速公路通道能力和效率,缓解沈海高速福鼎至霞浦段交通压力,促进闽东北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增强沿海通道的系统韧性和应急保障能力。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G15沈海高速公路宁德福鼎洋中至霞浦三沙段扩容工程(项目编码:2510-350000-04-01-539787)。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宁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宁德福鼎市、霞浦县。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路线起于福鼎市店下镇洋中村,通过改造洋中枢纽互通与G15沈海高速分水关至洋中段顺接,并与G1523甬莞高速衔接,起点至太阳头村采用新线扩建,太阳头村至终点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福鼎市太姥山镇、硖门镇和霞浦县的牙城镇,终于三沙镇陇头村,顺接G15沈海高速霞浦至蕉城段。
项目全长约40.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太阳头段另辟新线建设约6.3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太阳头至三沙段沿既有老路改扩建约34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既有隧道利用段采用原标准),双向八车道。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82.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61.8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拟通过申请中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按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实施。项目为既有路改扩建项目,既有路为省级全资路段,本项目拟由省级全额出资建设。
七、其他要求:请严格按照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