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17-03-01 09:4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www.fjdpc.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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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6年,省发改委围绕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两馆(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查阅、官方微博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认真回应社会关切。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水平。一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针对由我委牵头起草或制定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如在委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全文公布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十三五”规划《纲要》、27个省级重点专项规划;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和省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项目甄选通知,并及时将项目评审情况向社会公示;在委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专栏,从规划布局、具体目标、重点方向等多个方面,认真详细地做好“十三五”战略性新兴规划的宣讲解读工作,同时,加强互动交流,在线解答网友关于规划的问题和疑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战新规划的理解和认同。二是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截至目前,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本委权限范围内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信息超过200多项,涉及交通、能源、医疗、教育等社会公众关注的诸多领域。三是推进本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及时公开本委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四是推进招投标领域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设置了专门的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公告平台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专栏,适时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推送的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受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等信息记录,公示公开监管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五是主动做好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切实做到国家和省里各项扶贫政策全公开、项目和资金安排公正透明。加大扶贫资金、项目申报、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信用福建”网站功能建设,通过新闻资讯、政策法规、信用咨询、信用“红黑”案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等7个一级栏目和18个二级栏目,以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逃废债务黑名单”等重要专栏,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信用宣传和信息查询服务。推动建成福州、厦门、平潭3个自贸区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及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并实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同国家平台及部分行业平台的对接联通,10个设区市信用平台均建设完成,7个设区市实现了同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联通,初步形成了纵横联通的信用信息网络。

  (三) 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目前全省网上办事大厅整体运行平稳,已进驻省市县(区)三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71776项;进驻的服务事项中,已有67836项开通在线申请办事服务,其中41805项提供三星级服务,14659项提供四星级服务,11372项提供五星级服务;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83个县(区)和4个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上下互联互通。全省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网通办、上下协同、线上线下一体”的应用模式加快推进。

  (四)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2016年1月,我委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省级PPP项目库清单项目126个、总投资2517亿元,项目涵盖水利、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领域;10月份项目库清单动态调整为140个项目,投资额2471亿元。2016年6月,我委会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发改、财政部门从稳妥有序推进、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完善合理回报机制、提高融资效率、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等七个方面进一步做好PPP有关工作。

  (五)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建设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对接全省各地电子交易平台、实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和土地矿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以及服务、监管等信息和资源的互联互通、有效整合,建立信息公开、交换和共享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建设省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省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和矿业权等交易活动的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由电子交易平台推送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中发布,接受各方和社会大众监督。工程建设、省级政府采购、国有产权领域交易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同时,工程建设有关信息在福建省招标采购网上同步公布,省级政府采购有关信息同时在福建省招标采购网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布。

  (六) 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2016年2月18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本为2016年部门预算;2016年9月1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本委2015年部门决算;2016年9月7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本委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

  (七)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定期报告等制度。

  1.继续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对中央和省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涉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除涉密项目外,一律按要求主动公开;公开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步骤和程序;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区域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我省政府投资重点投向等信息,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年度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以及全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情况。

  2.严格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3.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依托委办公室,设置专门工作机构及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受群众有关政府信息的咨询,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392件,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和两馆(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

  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级预算内投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社会〔2016〕386号)。

  2.行政许可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以及通过网上行政审批的行政许可文件,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发改网农业〔2016〕128号)。

  3.规划计划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制定的各项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16〕559号)。

  4.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信息。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四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农业〔2016〕183号)。

  5.为民办实事类。主动公开基层企事业单位在我委办理的有关事项信息,如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等信息公开。

  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制定的关于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16〕562号)。

  7.科教文体卫生类。主动公开省发改委制定的关于科技文化、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工作、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在设区市科技馆试点建设VR体验中心的通知》(闽发改数字〔2016〕538号)。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门户网站。将其作为主要的信息公开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页面访问超过143万人次。注重加强与公众进行在线互动,对于公众所咨询问题,经搜集整理后根据涉及内容分送各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答复,经处室负责人认可后,及时给予回复。共计接受网上咨询206次,目前已基本得到回复。 2.政务微博。新浪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289条,博文被转发2023多条次,收到网友评论、咨询942条,回复网友咨询116条次。 3.新闻媒体。我委新闻中心时刻关注我委个处室各项工作成果和亮点,积极与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建立广泛联系。今年,每逢重大活动新闻中心均邀请各大媒体前来报道,如我委每季度一次的新闻通气会、福建省互联网经济创业创新大赛启动仪式、第十四届6·18、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揭牌仪式等,加强与媒体沟通交流,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力度。省发改委在已有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信息发布渠道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建立了省发改委新闻宣传微信群,群内媒体30多家,既涵盖了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也包括网络、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新闻中心针对全委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主动、适时地通过微信群向新闻媒体提供报道线索和素材,提出报道要求,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使我委信息发布渠道更加畅通。

  4.服务窗口。群众直接咨询。对直接前来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由专人接待并解答相关咨询,通过直接互动,现场答询,有效地弥补其他公开形式的不足,进一步延伸省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外延。

  (三)规范并强化政策解读 1.报刊媒体为主要载体

  2016年,全委各处室共刊发新闻1952条(头版头条279条)。新闻稿件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和各类网络媒体共刊发4071条次。其中中央媒体976条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783条次,省广播影视集团230条次,其他媒体2082条次。如3月5日、3月6日、3月8日、3月10日我委在福建日版专版共四期解读《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闽政〔2016〕12 号),相关报道被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社、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等多个中央主流媒体转发。

  2.新闻发布会为依托

  我委举办的新闻发布会(通气会)不乏与政策解读相关。如1月18日的新闻通气会上,服务业处就《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号)作了解读;第二季度新闻通气会,交通处、数字福建综合规划处、农业处分别解读了《福建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福建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等重要文件。

  3.在线访谈为重要渠道

  3月2日,省发改委副主任张福寿接受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专访,就《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回答了主持人和网友的一系列问题。10月20日,林文斌副主任接受省政府门户网站“谈改革?谋创新”系列视频专访,题为《创新发力供给侧 培育改革新动力》。12月27日,张福寿副主任接受福建日报全媒体关于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高端访谈。在门户网站上开设在线访谈栏目,邀请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解读,今年有9位处室相关负责人接受访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37份,全部按时办结。从申请形式看,以信函申请和网络申请为主。从申请内容看,以建设项目的批复信息为主。从答复类型看,属于主动公开答复3件,同意公开答复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省发改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省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等。2017年,我委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不断提高本委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组织深入学习《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2.健全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听取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加强规范和标准化。健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制度。健全舆情回应和收集机制,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加强舆情研判分析,回应公众关切。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部门网站、官方微博等发布信息,特别是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不断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及时、有效、便民。

  3.强化监督考核。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机关各部门政府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七、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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