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设备更新项目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有关规定,10月22日我委随机抽取2名工作人员,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项目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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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主体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内容 |
抽查情况 |
抽查结果 |
处理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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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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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处 |
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项目专项监督检查 |
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水污染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提质改造项目 |
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135062500391051XK |
10月22日 |
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等 |
项目按建设内容实施推进。 |
可控 |
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落地发挥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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