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福建省厦门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委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和市科技局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自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民营经济在厦门经济结构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全市民营经济贡献了超5成的税收,近6成GDP,提供了7成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占超9成市场经营主体。可以说,民营经济是厦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更是创新创业的主阵地。《若干措施》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发展障碍,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厦门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与以往不同,不追求“大而全”的完整体系,而是突出以企业反映的问题为导向,围绕公平竞争、企业融资、科技创新、稳外贸扩内需和权益保护5个方面,提出21条政策措施,细化为66项具体任务,让民营企业安心发展、放心投资。
以全链条公平为核心,破除民企准入壁垒。通过滚动发布推介项目清单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基建、清洁能源等关键领域。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机制,4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对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至40%以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最高达20%。同时依托智能审查系统清理业绩、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通过PPP、并购重组等方式盘活闲置国资与低效用地,从“准入、参与、合作”全环节构建公平竞争环境。
以精准融资赋能为抓手,破解民企资金难题。构建“低成本+多渠道+强增信”融资体系,创新“信易贷”平台,推出“鹭质贷”“信贷周转基金”等特色产品,配套“首压首抽”监测与尽职免责机制,精准滴灌民营经济融资需求。
以创新人才双驱动为引擎,激活民企发展动能。《若干措施》支持人才政策向民企倾斜,“双百计划”民企岗位占比不低于70%,新增15个优培生单列名额,支持民企与高校“双跨双聘”联合引进高端人才,探索放开跨专业职称申报限制,将电子工程、低空经济等纳入职称改革,同步强化先进制造业人才住房保障。
以内外市场联动为支撑,拓宽民企发展空间。依托“稳外贸+扩内需”双向发力:加密北美航线保障舱位供给,每季度发布技贸预警,支持民企申报AEO(经认证的经营者)认证、赴“一带一路”参展;针对出口转内销开通许可认证绿色通道,提供“同线同标同质”服务,联动电商平台推广直播带货。培育邮轮游艇、银发经济等新兴消费业态,支持首店经济与“老字号”创新,依托重点展会搭建双向投资平台。
以全维度权益护航为保障,优化民企发展生态。厦门构建“保护+规范+纾困”权益体系,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快速维权,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提供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并建立异地执法协助机制,严查超范围查封扣押财产行为。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推行“无感监测”“无事不扰”清单与“扫码入企”制度,以“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减少对企业干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