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福建省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
时间: 2022-12-01 15:37

  11月29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福建省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方案》结合2021年度碳排放核查结果,将符合条件的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有色、民航、建材、造纸、陶瓷等9大行业296家企业纳入我省碳市场2021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参与2021年度的碳排放配额管理。《方案》指出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配额将于12月3日前免费发放至各单位账户。《方案》要求各地市积极指导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参与碳交易,督促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按时完成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的履约清缴,履约清缴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履约结束后将开展配额预分配,将按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核发配额的70%提前下达至企业的配额账户。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服务,做好企业履约释疑解惑工作,确保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推进。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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