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数字办关于201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2-03-20 15:37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数字办制定的《201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201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2012年数字福建建设要认真贯彻我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十二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的各项部署,提升信息化支撑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提出201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一、部省合作共同推进数字福建建设

 与国家工信部共同制定《工信部与福建省共同深化数字福建建设的实施方案》,共同推进数字福建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数字福建发展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信息化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数字办负责)。 

 二、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

 (一)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

 依托政务内外网云计算平台,部署短信平台、政务邮箱和即时通信等消息通信平台,开发通用业务构件,为省直部门提供统一应用支撑服务(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空间位置信息服务平台、遥感技术应用服务
平台(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

 (二)深化网上审批及网上执法平台应用

 按照新的规范清理审批事项,完善省级网上审批系统改造,促进审批平台和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推广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推动市级网上执法平台建设,推进省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及省级部门已建执法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全省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办理及电子监察(省效能办、省数字办、省法制办、省经济信息中心牵头,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数字办配合)。建设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提升部门核心业务信息化覆盖率

 建设金宏工程二期(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整合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信息系统,建设金安工程二期(省安监局、省煤监局负责)。做好省管干部数字档案建设(省委组织部负责)。建设外经贸政务应用平台(省外经贸厅负责)。升级改造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省委编办负责)。建设全省共青团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团省委负责)。建设全省国资监管信息化应用系统(省国资委负责)。提高全省劳教(戒毒)场所安全警戒设施信息化水平(省劳教局负责)。建设“福乐”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省残联负责)。整合建设统一的应急指挥机动通信系统(省政府应急办、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建设全省统计数据直报系统(省统计局负责)。 

 (四)完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

 建设公务员门户系统,利用人事基础信息构建公务员用户目录体系和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开发并提供政务信息、通讯录、知识库等服务;依托门户整合部门业务系统和信息,实现单点登录和一体化集成应用(省公务员局、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试点建设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为市民建立专属主页,聚合并推送政府公共服务、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与商业服务部门的服务资源信息(福州市鼓楼区政府牵头,电信运营商配合)。依托福建省“12345”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我省现有机关网上信访资源,开展网上视频接访(省信访局、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三、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一)完善全省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开展32家单位涉税信息资源交换和整合,逐步实现涉税信息综合库与我省人口库、法人库、自然库和证照库等基础信息库的交互和融合。拓展平台应用,逐步实现非税部门的信息共享(省数字办牵头,省直各有关单位配合)。建设国税公共服务平台(省国税局负责)。 

 (二)建设决策信息直报综合应用平台

 依托共享平台和空间地理信息平台,整合省级重要业务管理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各项监管信息和应急信息的直报和集中展现;开发数据分析系统,提供辅助决策服务(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 

 (三)开展业务协同示范 

 加快建设法人电子证照信息库,启动个人证照信息库建设,推进电子文件和证照的应用(省档案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基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在土地审批、住房保障、社会保障、项目管理等公共业务中开展业务协同应用,实现主动推送、精细化管理和业务联合监管(省数字办牵头,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推广龙岩、南平等设区市一体化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各设区市数字办负责)。 

 四、推动数字福建重大项目建设 

 (一)推进大都市区信息同城化

 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启动厦漳泉大都市区通信一体化升位并网工作(省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加快厦漳泉大都市区共享城市人口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城市地理基础数据库,推广厦漳泉大都市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启动覆盖厦漳泉的电子小额支付卡项目,开发统一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厦门、漳州、泉州市政府负责)。启动福莆宁信息同城化前期工作(福州、莆田、宁德市政府负责)。 

 (二)推进平潭岛信息化建设

 支持在平潭开展云计算专区与信息保税港建设的相关研究,深化两岸信息产业交流合作。建设岛内共同通信管沟,基本实现岛内3G信号全覆盖,基本完成实验区管委会各部门接入政务内外网,开展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应用,建设平潭电子政务协同平台,做好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省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行政执法系统的对接。建设岛内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视频监控系统(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三)加快两岸通信海缆建设

 建设厦门—金门直达通信海缆、福州—淡水TSE-1海缆传输系统工程,率先实现海峡两岸信息网络互通,推进设置语音、数据和互联网业务国际交换节点,特别是面向台湾的区域性通信出入口,提升福建在全国通信布局中的地位(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电信运营商配合)。 

 (四)加快建设云计算产业园

 建设中国联通集团公司东南区域云计算运营中心、物联网研发中心、电子商务中心、东南国际呼叫外包中心等重大项目(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负责)。开展厦门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厦门市政府负责,省数字办、省信息化局、省通信管理局配合)。

 五、完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一)进一步提升我省基础网络水平

 继续实施“光纤宽带城市”和“海西无线城市”工程,实现城区20M带宽覆盖率超过90%,建制村宽带普及率达到98%,接入带宽提高到2M。实现全部地级市、县、乡镇3G信号覆盖。建成厦门TD—LTE实验网,为我省推广应用4G打好基础(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电信运营商负责)。深化厦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加快福州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支持平潭开展三网融合试点(省三网融合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厦门、福州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建设完善公共网络服务体系

 完善政务内外网运维服务体系,提高网络的整体运行能力。完成全省政务网全光化改造和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建设连接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中小学的全省教育主干网(省教育厅负责)。

 六、提高数字福建为民服务能力

 (一)完成社会保障卡发放

 全面完成全省常住人口社保卡发放任务,建设社保卡信用管理及分发共享系统,加强社保卡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社保卡用卡环境,实现社保卡一卡通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数字办、各相关合作银行负责)。

 (二)推进卫生信息化应用

 实施乡、村卫生信息一体化管理和新农合村卫生所门诊结报。三级医院完成电子病历基本系统集成,县级综合医院实施区域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和健全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实施数据备份和系统容灾。在全省42家三级以上和10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广12320预约诊疗服务(省卫生厅负责)。

 (三)开展城市移动信息化应用

 建成无线城市群综合门户平台,整合各类民生信源,实现政府办事指南、水电煤气、公积金、社保等公共事业费用查询支付、公众出行、校园教育、健康信息等服务。建设手机视频点播平台,开展城市视频监控应用,加强各类视频信息共享(各电信运营商负责)。

 (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完成社区人口业务协同平台、社区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和平台建设,实现集成和信息共享。在社区推广应用政务家政便民热线、社区视频监控、社区平安联防、社区电子公告、社区党员远程教育电视等信息化应用(省民政厅负责)。

 (五)拓展社会保障信息服务

 启动金保工程二期,推动各险种业务系统一体化,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办理社保业务。加快建设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和扩大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覆盖范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六)提升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水平

 推广道路客运公共信息系统,实现全省一级、二级客运站联网售票。整合建立全省交通统一特服号,完善网站、服务热线、手机服务、交通广播等服务方式,构建交通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路网路况、客运票务等出行信息服务。开展城市公交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出台车载终端、终端通讯协议、平台数据交换等智能公交相关标准(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七、推进经济领域信息化

 (一)深化农村信息化应用

 完善全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新增4000个农村信息服务站点。继续推进福建新农村信息服务项目建设,并做好与武夷山、世纪之村等农村信息化项目的无缝衔接,完善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热线服务水平(省农办牵头、省农业厅、省信息化局配合)。

 (二)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发展完善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服务外包产业园,拓展福建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功能(福州、厦门、泉州市政府负责)。完善优化移动电子商务平台,面向全省移动客户及广大企事业提供移动商务、手机支付、二维码等电子商务应用(各电信运营商负责)。建设中欧商务技术合作门户网站及外经贸信息库(省贸促会负责)。

 (三)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依托航运交易中心及道路运输配货中心,培植第三、四方物流,提供陆海运输交易信息服务;推广货运枢纽站场信息化应用,提供城市配送、仓储配送、零担运输等物流信息服务,带动物流企业信息化;在交通物流运输企业推广生产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生产协同;整合电子口岸、运输政务、交通地理、交通动态位置等信息服务,推进物流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四)加快物联网推广应用

 建设物联网公共服务系统,优化物联网定位导航、统一支付、统一视讯和智能分析功能。推广物联网智能停车场应用,加快智能交通应用项目的覆盖及使用。依托电信运营商建设福建省物联网开放实验室。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系统(省信息化局牵头,省经贸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各电信运营商配合)。在龙岩市开展物联网应用基础服务平台试点(龙岩市数字办负责)。

 八、探索建设和服务新机制

 (一)提升信息化服务支撑能力

 建设完善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中心等数字福建运维支撑基地,探索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模式,培养信息化专业服务队伍,提升电子政务服务和支撑数字福建建设的能力,带动数字福建产业发展(省数字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配合)。

 (二)完善信息化法律规章

 加快《福建省信息化条例》立法进程,力争尽快颁布实施。修改完善《数字福建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政务内外网云计算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法制办、省数字办负责)。

 (三)加强数字福建宣传培训

 做好“十二五”规划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以及网络、手机、微博等媒体宣传数字福建建设成果(省数字办负责)。开展物联网、云计算等人才培养工作,建立福建省物联网教育培训联盟(省教育厅、省数字办负责)。

 (四)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建设政务信息涉密网安全监管系统;完善国家保密监控管理平台;建设政务内外网云计算统一安全管理平台,保障政务内外网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省网安办、省国家保密局、省委机要局负责)。

 (五)开展信息化专项研究

 完成工信部部署的电子政务整合发展和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两个专项研究(省数字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中心配合)。开展新型政务工作模式研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型政务工作模式内涵、特征和实现路径,为科学推进政府职能转型提供参考依据(省委政研室负责)。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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