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单位,厦门市经信局,福州市、南平市、三明市数字办,部分数字福建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增强政府运用大数据能力,创新政务工作模式,提高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拟召开大数据应用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8月13日8:30-12: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省发改委六楼第五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省空间中心介绍政务信息资源汇聚工程(一期)基本情况及数据基础汇聚支撑实施方案的设想(15分钟)。
(二)海都公众公司介绍基于大数据的社会公共服务方案(10分钟)。
(三)厦门市经信局介绍大数据运用经验(15分钟)。
(四)省公安厅、财政厅、民政厅、人社厅、农业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食药监局等,按照《若干意见》要求,提出并交流本部门贯彻落实初步意见(每个单位5分钟)。
(五)省数字办介绍利用大数据加强对我省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实施方案大纲(10分钟)。
(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省电子信息集团以及数字福建专家等发言(20分钟)。
(七)讨论。
四、参会对象
请各有关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会,各职能部门于8月11日之前将贯彻落实初步意见的书面材料反馈我委。
联系人:王爱萍 联系电话:0591-87063385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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