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行动计划,加快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创新企业,现公开征集遴选2024年度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需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
1.“独角兽”和“未来独角兽”创新型企业
企业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已获得过私募机构、知名天使投资人等投资且尚未上市;“独角兽”企业,市场估值达10亿美元及以上;“未来独角兽”企业,市场估值达1亿美元—10亿美元之间(估值单位为人民币的,以2024年1月1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换算)。
2.“瞪羚”成长型企业
企业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高速成长,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4年1月1日后注册)。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1)2023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2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5%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近3年内企业一次性获得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若投资方为个人,则需说明该投资人的产业及行业背景。
(二)征集范围
限定在2021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具体如下:
分类 |
名称 |
01数字产品 制造业 |
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其他数字产品制造业 |
02数字产品 服务业 |
数字产品批发、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租赁、数字产品维修、其他数字产品服务业 |
03数字技术 应用业 |
软件开发,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数字技术应用业 |
04数字要素 驱动业 |
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互联网金融、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 |
二、征集评选程序
(一)申报原则
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评选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登录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fgw.fujian.gov.cn/qsmzq/unipm/home,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新申报企业用户需用闽政通法人账号注册登录)。已纳入2020—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名单的企业,需申报2024年创新企业的请按要求重新进行线上申报。
2.申报材料:请按照申报平台具体要求填报相关情况、提交创新企业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企业申报书请从平台下载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自愿申报创新企业并授权省数据管理局查询企业在工商、税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相关信息。企业申报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并在企业申报书中作真实性承诺。相关附件、佐证材料应完整规范,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验资报告(估值说明)等应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三)组织评选
省数据管理局将联合工商、税务、知识产权等部门,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等方法,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评选工作。在征集遴选过程中,省数据管理局将对申报企业的相关数据信息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四)评选结果公布
2024年度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名单经征集筛选、核验审查后,适时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告。
联系人:叶一凡(咨询),0591-86303808
陈朝威(技术),15659787142(微信同号)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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