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铁路建设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闽委编办[2013]67号)文件精神,福建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省铁路建设规划,开展铁路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审批工作;
(二)配合国家铁道部门做好我省新建铁路项目技术标准及线路方案的研究、评审以及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等铁路建设前期工作;
(三)研究制定全省铁路支线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全省铁路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建省铁路建设办公室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无下属单位,属参公单位,编制人数41人,在职人数41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发改委党组的统一部署下,2017年省铁办全力以赴推进我省铁路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年完成铁路投资160亿元,超额完成铁总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两条铁路全线开工。即兴泉铁路宁化至泉州段3月16日全线开工、福厦客专9月30日全线开工。
(二)两个项目投入运营。海峡西岸最大的动车组运用所--厦门北动车组运用所1月4日正式投入使用;鹰厦铁路沙县改线工程12月13日零点完成站改施工并交南昌铁路局运营管理。
(三)四条铁路加快建设。福平、南龙、衢宁、浦梅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等在建项目加快建设。
(四)四条铁路推进前期。双龙铁路完成可研审查,厦漳城际完成可研修编,温武吉铁路闽浙赣三省发改委向铁总计统部上报相关建设意见,漳汕铁路开展前期研究。
(五)一项规划推进研究。完成了福建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并经省政府批复等工作任务。
(六)客货运输双增长。全省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1.16亿人次,比增10.8%(其中90%以上由动车组承担),全省货物发送量完成3175万吨,比增8.8%,实现我省铁路运输客、货双增长。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建省铁路建设办公室年初结转和结余5,357.82万元,本年收入1,424.95万元,本年支出1,340.3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42.44万元。
(一)2017年收入1,424.9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105.11万元,下降43.6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24.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340.3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562.99万元,下降29.5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21.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05.63万元,公用支出215.98万元。
2.项目支出418.7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11.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12.55万元,下降28.1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战略规划与实施支出3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新增支出科目。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13.38万元,较2016年支出增加12.46万元。主要原因支出科目调整。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2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18万元,下降8.04%。主要原因为2016年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事业单位医疗49.0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32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增资事业单位医疗费增加。
(五) 行政运行730.8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1.96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行政运行费减少。
(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9.4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6.74万元,增长7.52%。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支出增加。
(七)铁路路网建设120.6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80.72万元,下降75.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铁路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及2017年部分支出列入战略规划与实施支出科目。
(八)住房公积金52.65万元,较2016年增加1.63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调资住房公积金增加。
(九)提租补贴16.46万元,较2016年增加0.7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调资提租补贴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1.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0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1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1万元,同比下降51.1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0.76万元,主要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及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41.87%,主要是: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1.72万元。主要用于联系协调铁路前期工作和开展规划研究论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批次、接待总人数83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65.46%,主要是: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5.02%,主要是:科目口径调整及电梯报废更新。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项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8〕1号)要求,对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进行自评并公开,公开网址http://fgw.fujian.gov.cn/ztzl/tljsbgs/xxgk/czyjsdgkgs/201805/t20180528_2798113.htm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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