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刘坤泳代表提出的《关于村级骨灰楼堂公建村管的建议》(第148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推进县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完善设施规划布局,科学谋划用地选址,践实绿色生态理念,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182—2017)有关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避免邻避效应,防止贪大求洋,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审批(备案)等工作,进一步提增我省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有效供给。
下一步,我委联合省民政厅推进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按照《“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各地以县级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同时建设规模控制在3000—5000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按不高于 0.3 万元测算建设投资。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投资支持。
领导署名:王忠
联 系 人:李逢萍
联系电话:0591-87063505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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