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办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1185号提案的函
闽发改提案〔2024〕25号
时间: 2024-03-25 17:15

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全面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提高高速公路使用效率的提案》(20241185号)收悉,我单位办理意见如下:

  一、我省高速公路积极实施“绿色通道”免征、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征、电子支付缴费车辆减征、集装箱减征和区间、车型、重要通道、新能源车辆、城市周边的差异化收费等多项减免政策,让消费者享受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的红利,仅2023年减免通行费就达50.07亿元,其中南平市减免通行费达6.81亿元。同时,除全省统一实施的差异化政策外,南平市差异化政策实施里程已达820公里,占南平地区高速公路总里程1047公里的78.32%。

  二、我省已建成的高速公路主要通过各种融资建设,省高速集团还贷任务重、负债率高,特别是南平市高速车流量较小,通行费收入无法覆盖还贷和运营支出,长年处于巨额亏损状态,截至2023年底累计亏损138.51亿元,债务余额达495.45亿元。若再全面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将给还贷和运营带来更大压力,甚至可能引发债务风险。建议维持现行高速公路通行费差异化收费政策。

  三、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要求,建议组织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进行全面测算、科学论证,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偿债能力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差异化收费方案,充分发挥调流、降费、提效的功能,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领导署名:王高辉

  联 系 人:孙  迅

  联系电话:0591-87063609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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