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数字办函〔2019〕205号
省直有关部门,福州市大数据委,厦门市工信局,泉州市数字办,龙岩市大数据局,漳州、莆田、三明、南平、宁德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省级数字经济相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高质量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强对全省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现商请贵单位协助征集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企业的主营业务属于数字经济领域(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大数据、物联网、平台经济、卫星应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相关范畴,企业的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报送内容详见附表1)。
二、重点项目应符合本地区、本领域数字经济发展方向和布局重点,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包括产业类、创新平台类和基础设施类等(报送内容详见附表2)。
三、省数字办(大数据管理局)将加强对征集到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分类跟踪服务,并在政策扶持、项目安排、资金补助、事项协调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请各地市、有关单位广泛发动本地区、本领域符合要求的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于12月25日前将重点企业汇总表(附表3),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重点项目清单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办。
联系人:郑彦翎(重点企业),电话:0591-87063384
陈贤龙(重点项目),电话:0591-87063166
电子邮箱szbsjc@fujian.gov.cn
附件:
1.福建省数字经济重点企业信息表
2.福建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清单(2020—2022年)
3.本地区(本领域)数字经济重点企业汇总表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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