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结合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实际,我委会同福建能源监管办牵头组织制定本消纳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文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我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电解铝行业企业(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为24.4%。
三、范围期限
本方案的指标期限为2024年度。
四、主要内容
(一)消纳保障实施机制
省发改委负责规定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省电力公司负责组织相关市场主体落实各自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福建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消纳责任权重账户注册及退出、消纳责任权重账户设立、消纳量核算转让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消纳责任权重及分配
按照国家下达的消纳责任权重,结合全省2024年预计用电量等测算测算,省电力公司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7.4%,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6.1%;其他市场主体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18.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8.3%。电解铝行业企业(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为24.4%。
(三)市场主体管理机制
主要明确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开展消纳责任权重账户注册工作及发布清单的时间要求。
(四)消纳责任权重履行方式
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核算实际消纳量的方式测算完成情况,消纳量包括省内购入的、自发自用的和购买绿证折算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其中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以绿证核算。
(五)消纳保障机制职责分工
明确省发改委的牵头责任、福建能源监管办的监管责任、省电力公司的组织责任和福建电力交易中心的具体工作要求。
(六)有关措施
电力交易中心按年度对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对本单位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的数据真实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电力处 0591-8706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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