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征求省直和地市相关部门意见。《通知》共向省直和地市相关单位征求了两轮意见。第一轮于今年2月底,面向省直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和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整合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21家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大部分单位反馈无意见。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基本予以吸收。今年3月底,再次向上述单位及各设区市发改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第二轮征求意见中,与各单位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于投标保证金作为约束投标人、保证投标人履行义务,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秩序的一项担保制度长期存在,社会关注度高。为充分了解市场反应,《通知》于4月17日—4月24日通过省发改委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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