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主要包含六方面内容:
一是总则。明确了《实施细则》的电力负荷管理内涵、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实施主体等内容。
二是需求响应。通过经济激励为主的方式,引导用户自愿调整用电行为。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需求响应补贴资金从尖峰电价损益中列支;无尖峰电价损益时或损益不足以覆盖需求响应补贴时,补贴资金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需求响应实施月份的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实施细则》明确了需求响应职责分工、执行程序、资金来源、与电力市场衔接机制等内容。
三是有序用电。即在可预知电力供应不足等情况下,依靠提升发电出力、市场组织、需求响应、应急调度等各类措施后,仍无法满足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时,通过行政措施和技术方法,依法依规控制部分用电负荷,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启动条件、组织流程、违规责任等要求。
四是可中断负荷。当电网运行出现临时性电力供应缺口,无法及时启动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情况下,在当日供电缺口时段调用可中断负荷资源。有效调用的用户可获得当次可中断负荷调用补贴资金,资金来源途径与需求响应一致。《实施细则》明确了可中断负荷接入要求、调用管理、激励机制、监督管理。
五是系统支撑。明确了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功能定位,以及系统建设、资源接入、系统运维、安全管理、系统应用等要求。
六是保障措施。强化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要求加大宣传培训和总结评价力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