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7-15 09:51

  (一)明确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办法明确了电子印章在我省政务服务领域使用过程中的法律效力,提出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电子印章不适用的情形外,在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业务使用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为各级国家机关、其他负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构和接受政务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电子印章应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明确区分管理部门职责。办法对电子印章管理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其中,省发改委(省审改办)负责指导和协调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的规范应用和管理;省数据管理局负责福建省电子印章公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公共管理印章系统)的建设和技术规范,对入驻公共管理印章系统的电子印章服务机构实施规范管理;省公安厅负责提供实体印章编号、印模等数据,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打击电子印章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省密码管理局负责我省电子印章的密码使用管理规范。

  (三)明确电子印章管理要求。办法围绕电子印章的申请与制作、使用和管理、信息安全要求等方面内容,对电子印章在生成、使用、储存、换领、延续、注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进行规范,明确法律责任,确保电子印章规范化管理应用。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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