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21-00164
  • 文号:闽发改服价函〔2021〕28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6-24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法学等专业学费标准的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法学等专业学费标准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06-25 15:21

省教育厅:

  你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建省商学院等高校相关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1〕3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和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的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制定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法学等专业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法学等专业学费标准

  (一)法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等6个专业学费标准各为17000元/生?学年;

  (二)机械电子工程、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自动化、金融工程等10个专业学费标准各为18500元/生?学年;

  (三)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

  (四)音乐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5个专业学费标准各为21000元/生?学年。

  二、本函自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教育厅:

  你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建省商学院等高校相关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1〕3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和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的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制定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法学等专业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法学等专业学费标准

  (一)法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等6个专业学费标准各为17000元/生?学年;

  (二)机械电子工程、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自动化、金融工程等10个专业学费标准各为18500元/生?学年;

  (三)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

  (四)音乐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5个专业学费标准各为21000元/生?学年。

  二、本函自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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